建议给它们再补一刀,既然回头看修正了数据为何官网披露内容不修正,亦未发布修正公告或说明?
作为国家的数据统计及发布机构,国家统计局所发布的数据向来是投资者们所引用的最权威的数据,而这其中是否也会有错误呢?
在由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2023年1—3月份全国房地产市场基本情况》中,笔者还真发现了这样的一些小“错误”。
以下简单记录一下对此的质疑、验证及思考过程。
一、质疑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披露,2023年1~3月份的:
房地产投资额同比下降4.1%;
商品房销售额同比增加4.1%;
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1.8%;
这三项的数值笔者是长期追踪且保留有历史数据,根据上表中2023年1~3月及2022年1~3月的历史数据来计算的话:
房地产投资额同比下降6.45%;
商品房销售额同比增加3.00%;
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3.54%;
和统计局披露的同比数值存在一定的差异,“统计局披露数值”和“实际计算数值”相比均存在偏高的现象。
二、验证
1.原始数据验证
在国家数据局官网的“月度数据”栏目中是可以查询原始数据的,经查询后和笔者记录的历史数据完全一致。
2.统计局官网留言咨询
在国家数据局官网的“留言咨询”栏目中可以进行询问:
1)咨询
2)答复
工作人员的回复还是很快,至此水落石出,主要是由于“统计督察“回头看””等工作的开展,对相关统计违法案件中查处涉及的部分地区同期基数进行了改正,从而调低了去年的基数,进而导致今年的同比数值高于修正前的同比计算值。
三、思考
1)严格来说,其实并不是真正的“错误”,只是“最终解释权归统计局所有”,修正之前统计工作中的失实之处合情合理,可以看作是对于统计数据的合理调整;
2)虽说调整是合理的,但对于调整的披露和解释个人觉得统计局作得是不到位的:
a) 为什么数据库中的原始数据不更新成调整后的数值?
b) 为什么在最新披露数据的文章中没有任何“由于“回头看”工作导致基数变低”的相关说明?
3)从调整的实际结果来看,统计局是实现了“double win”:
a)由于虚报现象的存在,去年的房地产相关披露数据比实际情况要虚高一些;
b)由于基数的调低,今年的房地产相关披露数据比修正前的计算值会偏高;
4)最后想感慨一下,作为投资重要参考依据的数据本身可能是冰冷的,但隐藏在其背后的内容却是丰富的,要知其然且知其所以然,是需要花一些时间和精力去追踪和验证数据,而这也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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