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真相的群众 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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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我想起了我们爬括苍山时在快到山顶的地方看到的那家人。@xj费加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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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要激动呀。
如果任何问题都能找到准确的数据,当然就不存在问题了。问题往往是需要在缺乏准确的数据来源的时候,靠不完全信息得到一个大致的全局结论。
在没有准确全局统计数据的情况下,可以依靠的方法可能有:相关数据的推理、抽样(更小范围但足够多样)数据的推理。
你说的这个是相关数据的推理。从收入到购买力这一个环节,逻辑上是存在断裂的。造成这个断裂的因素很多,比如广泛存在的家族、亲戚之间的经济资助现象,再比如政府的财政补贴。比如马有铁这样的个案(当然这是电影)。其实这真的也不算很极端,靠财政补贴将交通不便的山区居民迁到平原地区是全国性的行为。
更有意义的就是抽样数据。其实现在统计学还极大依赖于抽样。象这个跟贴的贴子里多个网友提供了自己身边的观察。你可以用“你们村不代表全国”把一个单一样本打回去。但如果这些样本多到覆盖多个省分(包括东中西)、多个村庄,那么就是有一定的推理价值的。
你可以质疑我这个结论,也可以停止对这个问题的讨论。但目前你提供的逻辑与数据,对我也缺乏足够的说服力。

这个是完全不一样的。大卫的贴子有一个永恒的主题,就是中国牛逼。
我并不是为了论证这个主题。我感兴趣这个话题与数据,以及基于这个数据得出一个结论:
1、基于农民进城的城市化基本结束了。
2、基于城市化提升的新增购房需求基本到头了。
这个与那著名的中国住房存量报告的结论大体一致。它们的结论是中国城乡住宅基本供需平衡,能预期的新增是13%。现在全中国在建住宅将近50亿立方米,与这个13%可能大体相当。

真受不了你这么大卫化,有损在我心中光辉的形象。
你说农村80%的在城里买了房,这这个结论是不是一个统计学口径的数据?(先不论这个数据是否成立),既然是统计学口径的数据,那就不要举个体什么老齐家为例来讨论。
如果人人都有“齐子打工所得,以及齐女可能的资助”,那统计数据里人均可支配收入5000元的低收入群体是怎么来的?
你听听你的话说的,像不像专家“年轻人没工作可以拿出几套房子来收租,也可以开家里的车出去跑滴滴”?
统计口径的数据就说20%分位的可支配收入只有5000元,你也说了家庭平均规模2.6人,满打满算一年1万3可支配收入,怎么买房?
我前面说城镇房屋自有率只有70%,你说低估了,好,就算低估了,咱就说90%吧,90%总不低估了吧?202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821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691元。5万1 对应 2万1,你说90%能对应农民80%在城里买房吗?
与其从老齐家得出结论,不如看看这些数据,通过这些数据得不出农村80%在城里买房的结论。
不再讨论这个话题了,本来也没有一手数据,空对空浪费口水,说不定就是80%,但是你这个以老齐为例的方法论吧。。。真的不忍看你大卫化。

也许我的结论是不准确的。
但你用这个数据来反驳我是不成立的。
我们来看这个数据的原始出处:
“扣除学生,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住房自有率为71.1%;其中城市居民和建制镇居民住房自有率分别为67.6%、76.9%。从现实情况看,把居住在自有住房的比例简单看作住房自有率从而估计全国城镇住房自有率可能稍有低估,因为可能存在因本地无房而租房、但在外地(如老家)有房等情况。”任泽平团队的《中国住房存量研究报告2023》
这个71.1%的分母,是城镇“户籍人口+暂住人口”。
那么我们讨论的农民在城市购房,普遍就处于原报告中的“因本地无房而租房、但在外地(如老家)有房等情况”。他们通常在经济发达的外地城市就业、暂住,无能力在就业地购房;户籍在老家农村;购买的商品房大概率在老家的乡镇、县城、地级市甚至省会。呈现的是就业暂住、户籍、购房地分离的情况。

恰好相反,不是无视统计数据,而是不要迷信数据,更不要迷信单一数据。因为数据有不同的统计口径与办法,导致数据之间经常打架,必然有数据严重偏离实际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基于朴素的生活常识、具体的个案,我们可能可以找到数据偏离的原因,采信更准确的数据。
你的论证中举的两个数据,一个是城镇居民住房拥有率,二是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数据。
城镇居民住房拥有率71%这个数据,与央行报告(用户提供)的数据、西南财大甘梨报告偏差都非常大。而且数据原报告中自己指出了数据可能偏移的原因,就是就业居住、户籍、购房地三者分离。对于我们讨论的户籍农民购房来说,这个符合是大多数农民家庭的情况,数量非常大。这个原因,可以解释这个数据与其他数据偏离的原因。所以,71%这个数据可能是不成立的。
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数据,@格雷-lyu 也指出了,外出务工收入不算在农村,那么,户籍农民购房的收入最主要就来自于外出务工收入。所以基于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统计数据进行的推理,也可能不成立。补充这下这个违反常识的统计口径的依据:按照《国家统计局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中的规定,判定常住成员的标准有三个:1.过去三个月或未来三个月居住时间超过一个半月的人;2.在外居住在工棚、集体宿舍、工作场所、帐篷船屋等且每月都回本住宅居住的人;3.本住户供养的在校学生。因此,若该农民工是城镇地区的常住成员,属于城镇居民,其收入纳入城镇居民收入;若该农民工是农村地区的常住成员,属于农村居民,其收入纳入农村居民收入。

明明是穷,咋会是懒呢。

仓老师的批评艺术值得我学习:"你这个论证问题很大,有损你在我心中的光辉形象。"给整个批评奠定了友好善意的基调。

我们以原贴中的老齐家为例。
老齐的家庭,应该包括他自己(老齐),他的父亲(老老齐),他的儿子(齐子)。他的妻子不幸去世了,他的女儿(齐女)因为考上大学在上海工作大概率户口迁到上海去了。
这是一个典型的农村家庭。从法律上看,户口都在一个户口本上。从经济特征上,家庭成员之间财务边界不清,实施重大经济行为(比如购房)时成员采取一致行动。所以老齐在县城购的房,是他的家庭的共同财产。而且,齐子大概率不会单独将户口迁到县城,而是留在原籍。这个原因很复杂,简而言之就是县城上学看房不看户口,但户口迁出本村宅基地耕地林地要收回。
那么您认为他们应该算“一个家庭”还是“分开算”呢?
现在无论是官方的统计口径,还是民间的认知口径,显然都认为是一个家庭。村里人不会说,齐子在县城买了房,老齐家没买房。他们只会说,老齐家买了房。

这个数据最有价值:现在全国城镇住房一共有约3.63亿套。这其中分成三类,40%是严格意义上的商品房,30%是自建房(主要是城镇本地土著居民拥有),30%的原公房(主要是政府、事业单位、国企员工拥有)。

大卫如果生在100多年前肯定能写一个“南京条约签署,英国鬼子不得不低头”[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