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同事买房大亏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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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前同事买房亏了,差不多要亏个精光,辛辛苦苦三五年的积蓄,加上家里的支持的钱,差不多都要蛋打鸡飞了。

事情的缘由是这样的。

今年年初,上海对外地人的购买政策有这么一条,上海社保要满两年。今年上半年的情况大家是知道的,房价哐哐哐的往上涨。大部分人,都是买涨不买跌,因此我前同事也积极看房。然后看中了一套。

我同事过两月就要满两年社保了,和卖房者签订了一个远期交割合同。按照合同,房屋过户推迟了几个月,付首付30%给卖房者,违约金是房价的20%。

  过了不久,上海出了限购政策,社保从两年调整到五年。于是我前同事签订的合同,对应的房子根本就无法过户。必定会造成合同违约,已经给了30%的房钱给房东,现在违约,要赔偿20%,能拿回来超过10%的钱,就已经是很庆幸的事情了。一下子失去了20%房价的金钱,我的天,这可不是多收了三五斗,这是三五年辛辛苦苦工作的积蓄,甚至更多。

 这种远期合同,我是把它当期货的一种,这种事情赢了,没感觉。输了,要命。我都无法想象我前同事这一年日子要怎么过。

  具体的说,赢的是真正的浮盈,亏了是自己货真价实的本钱。这种事情,千万不能做。

据说,这种方式是中介推荐的,嘿嘿,这又引申出另外一个话题。这么多城市限购,肯定会造成一定范围的杀伤,我前同事肯定不是最倒霉的一个,这种运气不好的人肯定不少,让人好奇的是,雪球貌似没人讨论这个。

另外一件事情,一起来说下,去年年底,我陪一个前同事去看房,他是单身,中介很热情的告诉他,回家找个表妹拿一下证,或者在上海找一个领证买房,手续费8万块。

所以政策变动前,很多合同婚姻需要马上处理,至少在民政局排队离婚的,本来就不是正常的夫妻。

这个世界有意思的事情真多,一根筋的好像太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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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讨论

大非哥2016-10-17 12:25

扯谈,政策引起的合同不能履行,属于人力不可控因素,不算违约好不好

股债基大师2016-10-17 11:35

这种总房价20%的违约金没有用的。
让卖家退钱,不同意的话直接去法院起诉。根本不需要赔这么多。

不明真相的傻散2016-10-17 12:24

过不了户应该是卖家赔你同学违约金,是不是搞反了?

sidal2016-10-17 13:34

编的很没水平,差评

智水_仁山2016-10-16 23:11

这个只要合同约定,名字不用这么写,比如政策调整级不可抗力等使双方无法继续履行约定之类

全部讨论

2016-10-17 15:27

不用赔那么多的,你没有买过二手房的经验应该。法院这种情况最多判个定金

2016-10-17 15:22

我去年买房时合同上写的过户时间是5个月以后,然后才卖房置换的,5个月后房价涨了100W,房东也没违约,顺利过户。

2016-10-17 15:20

编的好段子

2016-10-17 15:06

这情商智商的你劝劝就别在上海混了。

2016-10-17 15:05

这个事情的结果肯定是协商解决呀

2016-10-17 15:05

这属于对赌远期合约吧

2016-10-17 15:04

这是假的

2016-10-17 15:02

买家太假了

2016-10-17 14:49

这么简单的东西都讨论这么久你。由于政策的改变使社保2年,调整为社保要5年。属于不可抗力因素。难道卖家敢吞了那么多钱?难道买家不会去法院走诉讼。法律也是明确支持买家的。

2016-10-17 14:41

政策是不可抗拒因素,合同可以不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