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不了户应该是卖家赔你同学违约金,是不是搞反了?
让卖家退钱,不同意的话直接去法院起诉。根本不需要赔这么多。
第三方政策因素造成的合同无法实施,属于不可抗拒因素。你朋友可以拿回钱。不算违约的。
你同事傻逼吧,拿1万来,帮他搞定
拜托,编也编滴专业点,莫党大家跟你一样苕
只能说签合同时貌似很专业,其实有重大,知道社保满两年就不能预防社保满五年吗?话说回来,如果引入政策免责条款,卖家也不会跟你签这个合同
赶紧找律师,肯定可以讨回部分血汗钱的
简直是胡说八道!一看就是没有买卖过二手房的。
我不是地产工作者,但是我见得太多了,你们不要,喜欢编个大新闻
看回复很多人都没买过房,却评论的起劲。买房合同里哪有什么因为政策调控而出的不可抗力,卖家又没义务保证买家的购房资格,买家无法履行合同自然由买家自己承担。
是一个追涨杀跌的主,与大多数人买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