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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讨论

不明真相的群众2021-04-15 09:08

这个我就不完全同意@韭叔知道 的建议了,第二条属于把自己送进监狱的路子,跟陷进提问者困境做法是一样的。
人与人之间总是会发生各种各样的冲突,大部分冲突都由当事人自己解决、消化。
如果要找公权力机关(比如警方)来裁决,那么一定要明白一个问题,警方的立场跟你是不一样的,他们没有资源也没有兴趣去了解整个事情的是非曲直,他们会按照冲突的烈度决定干预力度。比如,你吵个架,他们是不会管的,因为这个对社会危害不大,属于当事人自己调节的范围。如果打架,他们可能就会管,因为这个属于冲突升级,对社会有危害。他们处理这个冲突的时候,是不会管打架的起因和之前的是非曲直的,只会处理打架本身:谁先动手(后动手的也许可以定义为正当防卫),造成的后果。
所以在这个事情里面,暴力打人是对吵架这个冲突的升级,当然需要承担升级的后果,所以警察的处理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韭叔知道 提到的第二条,是进一步升级、扩大冲突的办法,那么一定也会承担升级、扩大的后果,到时候再来诉苦“是他先骂我的”,没有什么用。

不明真相的群众2021-04-15 09:33

世间万事,处处藏着委屈,而且,同样一件事,很可能双方都觉得自己受了委屈,都觉得对方是恶人。
件件事都想拎得清清楚楚,只能自己去拎,如果要找别人或者第三方,就得考虑别人有没有那个兴趣,第三方有没有那个资源。
昨天老公一晚上不跟你说话,你很委屈,你找派出所去诉苦,民警可能会同情你,但纳税人花再多钱养再多的警察,也处理不完这些个事啊。。。

不明真相的群众2021-04-15 10:51

闲着也是闲着,那就再扯扯哈。
每一件事情的当事人,都有陈述的权利。
作为第三方看客,如果想对事情发表观点,扮演的就是法官的角色了,那么作为一名法官,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就是,不能听当事人单方面的陈述,而是至少需要双方当事人,有可能的话还需要第三方证人的陈述。
OK,我们把双方当事人,第三方证人,都传来,惊堂木一拍:大家有何冤曲,都给本官一一道来。
先是当事人甲陈述,就如问主转述的那样。
然后是当事人乙陈述,乙说:那天我坐地铁,站在厢门口,上下车的人很多,很容易互相撞着。其中一个人撞得比较重,我们就吵起来了。对方突然出拳猛击我的眼睛,我短时间失去视觉,也没有还手,打电话报警。对方根本不理,扬长而去。幸好警察把他找回来了,调解的时候,对方提出5000块钱私了,我觉得对方气焰这么嚣张,居然想出一点小钱就私了,实在气不过,就提出要对方赔偿10万块钱。我觉得这种暴徒就应该受到严惩。
证人丙的陈述:那天我坐地铁,人很多,上下车的人互相撞,相中有两个人不知怎么回事就吵起来了,越吵越凶,其中一个(甲)突然出手猛击另一个(乙)两拳,乙痛得蹲在地上,没有还手,掏出手机报警。甲打完人以后,径自下车走了。警察也是神,居然后来把他找回来了。调解的时候,双方对甲单方面打人都没有异议,但是对赔偿金额有争议。我觉得在公共场合,暴力伤人,情节确实比较严重,应该受到一定的惩罚。
这时候,作为法官的您,如何裁决呢?

韭叔知道2021-04-15 08:53

第一招:不要跟猪玩摔跤。在泥地打滚,不是你的强项。忍一时风平浪静,见了猪请绕路走。
第二招:恶人自有恶人磨。(不太建议哈)找个更混的,直接修理那厮一顿,不要留下任何证据。

下辈子别买地产股2021-04-15 08:45

北京、地铁、打工人、碰瓷、不作为和稀泥,看描述这事很有爆点啊,个人觉得微博+自媒体扩散应该很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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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知zxm2021-04-15 11:39

我们所听到的都只是观点,就需要去听取多方多角度的观点 ,力求信息的完整

喵喵也爱钱2021-04-15 11:38

方丈引用@紫金陈 的梗要给钱

一万马力2021-04-15 11:38

三方视角比照着看比较有趣:甲方,乙方,旁观者。

奏樂2021-04-15 11:37

无中生有

进击的股民F2021-04-15 11:37

既然他的目的是想激怒别人动手,是不是可以反激怒他,然后后发制人

本京保卫战2021-04-15 11:36

其他被撞的人不管?

轩辕投资2021-04-15 11:36

先赔偿了,然后去投诉警察不作为。既然去了公安局那小子信息应该也都知道了,韭叔的第二招可以用……

不明真相的群众2021-04-15 11:34

把一个事情稿搞清楚太累了,算了,还是直接开喷好了。。。

艾萨克的追随者2021-04-15 11:34

先说我的思路,再说我如果是警方的处理方法,最后说如果我是当事人我的处理方法。
对于一般因为生活小矛盾引起的民事冲突,我完全赞同“谁打人驹谁”的思路,这是节约警力,鼓励和谐,预防小事化大的好思路。但是如果一方很可能存在恶意碰瓷时,就不能简单地“谁打人驹谁”。那样是鼓励碰瓷,鼓励受益者故意无事挑事,小事化大。宁可多花一点行政成本查清楚,因为如果让碰瓷者有利可图,那么以后会有源源不断的类似冲突,总行政成本只会变高,而老百姓的生活体验也会受到严重影响。
具体到这个案例,如果我是法官,根据双方的陈述,调取摄像,主要从针对是否以下几个事实展开调查。被打者是否存在多次故意与他人发生碰撞的事实?是否有过多次在相同地点挑起口角,被打报警,然后获取赔偿的历史记录。如果都没有,则处罚打人者,如果有,2人都罚,且重罚碰瓷者。如果碰瓷的可能性极高但是不能完全确定,则罚打人者,但是不能让被打者获取任何经济利益。普通生活冲突与碰瓷冲突性质与危害是完全不一样的,核心思路是一定不能让碰瓷者有利可图,宁可这一次多花成本查清楚,否则将来要花费更多成本来处理,也会有更多受害者。这里警察的问题在于,他有时间精力把打人者从茫茫人海中找出来,却懒得去把是不是碰瓷查清楚。
如果我遇到这种事情怎么办?我以前有因为邻居噪音而报警处理纠纷的经验,算是有一些心得体会(其实当时报警主要目的也不是为了解决噪音问题,根本就没指望能解决,只是为了积累与警察打交道处理纠纷的经验,不过最后问题确实解决了)首先依然是不要动手打人,打开手机录音或者摄像,收集碰瓷者故意寻衅滋事的证据,然后直接报警,争取以寻衅滋事罪名拘留碰瓷者。此时警方大概率推诿不出警,耐心的解释清楚(语气一定要平和),如果不出警,我会把这件事放上微博,万一真的因为有其他人一时没忍住打人,造成人员伤亡,而事前警方在接到报警却没有出警,那你们会很被动。反之只要你们出警了,不论结果如何,我都不会再骚扰你们,还会送一面锦旗并转发微博表示感谢。解释的时候一定要有礼貌,强调不是我在给你们添麻烦,是碰瓷的人在给你们添麻烦,现在不处理,以后可能有更大麻烦要处理。
这里主要思路是先诱导警方出警再说,出警前后警方的立场会完全不一样,出警前他们会力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尽量推诿。但是出警以后,他们会真的尽量好好解决问题,免得白跑一趟,下次还要来。报警时直接打110总电话,不要打辖区警局电话,因为总电话更容易被说动出警,辖区警局很难被说动(因为具体要花费事情精力的是辖区,而不是总局)。而只要总电话那边被说动了,辖区警局必须无条件出动。如果实在说不动,那就放弃,不要再做任何纠缠,不要真的发微博批评警察。真的出动以后,他们立场与心态会有非常大的转变,会真的尝试公正地解决问题,而不是推诿。事后不论成败,都要表示感谢,最好送一面锦旗,淘宝有卖,直接寄到警局,很方便的。

不一樣的煙火Ymnl2021-04-15 11:33

烏托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