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达美股投资 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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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问题哈,我没有答案,纯粹问问,大家觉得穿和服逛南京夫子庙是公共的事情还是就私域的事情?那么穿日本军服逛夫子庙呢?那么穿和服逛上海南京路呢?这事儿肯定有界限,但界限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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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感情”让我想到美国众议院昨天通过的《反犹警醒法案》(antisemitism awareness act),里面很多条款的措辞,异曲同工。比如
“指责犹太人作为一个民族要为单个犹太人或犹太团体所犯的真实或想象中的错误行为负责,甚至要为非犹太人所犯的行为负责。”
下文我是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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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面有一个小小的问题,比如说那个“使用与典型的反犹太主义相关的符号和形象(例如,声称犹太人杀害了耶稣或血腥诽谤)来描述以色列或以色列人。”这里面的有一个所谓的“新约问题”。
彼拉多愿意释放耶稣,就又劝解他们。
无奈他们喊着说,钉他十字架,钉他十字架
彼拉多第三次对他们说,为什么呢?这人作了什么恶事呢?我并没有查出他什么该死的罪来。所以我要责打他,把他释放了。
他们大声催逼彼拉多,求他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他们的声音就得了胜,
彼拉多这才照他们所求的定案。 《路加福音23章》
巡抚对众人说,这两个人,你们要我释放哪一个给你们呢?他们说,巴拉巴。
彼拉多说,这样,那称为基督的耶稣,我怎么办他呢?他们都说,把他钉十字架。
巡抚说,为什么呢?他作了什么恶事呢?
他们便极力地喊着说,把他钉十字架。
彼拉多见说也无济于事,反要生乱,就拿水在众人面前洗手,说,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当吧。
众人都回答说,他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马太福音27章)
……
类似的章节在新约里面有不少,还有使徒行传2:22-23,约翰福音11:47-53等等,这怪不得别人,新约就是这么写的。
当然,现代的处理意见是:不把耶稣遇害事件看成“单一民族的问题”,而认为是许多人的一个阴谋,包括罗马,希律王,以色列的犹太人领袖和人民,都有罪,但是归根结底,这是耶稣自己的选择,因为这一切早就被注定。
但问题是:释经本身就有各个角度,有些人就喜欢单纯的从字面上去释经,经文原文就写着犹太人高喊着“钉他十字架”,连罗马巡抚彼拉多其实是被逼着判决的,原文写的很清楚“我查不出这人有什么罪来”,单论这个锅,犹太人肯定跑不脱。
但是这些字面释经的就不能再这么释了,因为明文规定了这种释经属于“反犹主义”。
也就是说限制了宗教的释经。

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禁止皆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套进去这个公式看一看...[哭泣][哭泣][哭泣]什么时候能做到...

要么这么说吧,要是达美你在户外玩,在没什么人的地方拉稀,被人看到了,别人不会觉得恶心,但是你要在大街上拉稀呢

那这个问题也可以换成穿德国党卫军军服去以色列的热门大街上走一圈,犹太人会有啥反应,这样是不是更直观一些,换成穿日军服和 和服在中国热门大街上走,就好理解了,说实话,中国人对这种行为反应已经属于非常非常冷淡了。

我是这样理解的: 1.你办丧事,我可以放好日子。2.你可以打我。3.你要为打我负法律责任。4.我不用为放好日子被行拘。 5.他可以说我挨打活该。6.他可以说打人的就该被抓。
不过,有一些很模棱两可的口呆罪: 公序良德,寻衅滋事。个人认为,存在极大被滥用的可能性,可能会根据执法者的主观认定,做出不利于当事人的处罚。

这个问题实在太复杂了。首先和服的性质是民族特色服饰,是否要与代表日本军国主义的日本军服区分开来?我们一直强调发动战争的是军国主义狂热分子,而不是要否定大和民族?毕竟被裹挟洗脑的还是大多数?而且和服是女性服饰,大多数日本女性在战争中也是很难过的。其次,我国我们把和服禁了,那日本是否有理由禁止中国人在日本穿汉服?欧美各国是否也有理由禁止?目前看欧美特别是民间人士对中国汉服好感度还是不错的。我认为反对日本军国主义是必要的,日本军服就是其符号象征,可以对比纳粹德国的标识,但不是拒绝跟日本民族进行文化交流。今天的中国比盛唐更强盛,应该有更大的气度。日本侵华才过去不到百年,加上我们的教育和宣传,普通民众反感日本文化可以理解,但社会精英要有一定的理性思考能力🤔

达美,看你的意思把中国反对穿日本和服与反犹太主义划等号了,不知道是你故意引流量还是内心是这么认为的,现在犹太人屠杀巴勒斯坦人是事实,美国大学生都看不下去了,美国资本和美国媒体选择沉默,如果俄罗斯这么打乌克兰,美国媒体会做出什么反应?[捂脸][捂脸]

想当年小兵就是举着一本语录把举着一本法律书的大人物活活整死了,你法他们笑

总之我想说的是,这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不太黑白分明。

穿和服真的没什么,我一个南京人都不在乎,你别穿军服我都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