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给我的感觉不是民促法,而是给你判个死缓,让你悔过自新。
几天前购买了一个教育股的组合,占港股总仓位的4%,经过这几天的慎重思考,除了保留枫叶教育外,全部清仓,亏损约15%。不得不说,这笔投资决策轻视了一个关键要素,即政策风险。这几天仔细翻阅了教育部发布的民促法文件,也看了不少评论。这里面透露出的信息非常明显,翻译过来就是义务教育民...
接受管治,没有了独立性。涨学费的难了,就看跌到啥价了,非理性的钱还可以赚。
第十二条对民办教育举办者变更作了详细规定,可以说也敞开了一个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