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猜有考古学家入驻雪球。
关于买入/卖出的时机,遵循以下方法:1,打开雪球,阅读新闻和评论;
2,半夜12点,离开雪球,关闭手机;
3,到房顶或阳台上,点一支烟,凝望窗外10分钟;
4,一拍脑袋,结论出来了!
好公司,股价超过内在价值太多了,一样应该卖出!看看巴菲特是怎么做的。
如果说投资航空公司是股神偶尔犯下的一个错误,股神投入巨资后没过几年就选择了卖出,这种卖出是为了及时纠正错误,多少有点迫不得已的味道的话。那么让我们再来看看属于巴菲特对外宣称的“永恒的持股”类别的可口可乐股票,可口可乐股票在1988年巴菲特买入之后一直是伯克希尔股票投资中的第一重仓股,说可口可乐公司股票是股神的“最爱”也不为过,对这个“最爱”的“永恒持股”,巴菲特也“卖过”,而且还“卖”了两次,不过“卖”的很巧妙。第一次是在1995年8月,巴菲特以23亿美元收购了GEICO保险公司余下52%的股权,使GEICO保险公司成为伯克希尔的全资子公司(之前巴菲特已拥有48%的股权),收购资金以伯克希尔股票支付。那一年可口可乐公司利润增长了17%而股价却增长了46%,而市盈率从26倍增长到31倍,巴菲特认为大家对可口可乐未来太乐观了,市场先生对可口可乐估值过高了,由于1995年可口可乐股票价值占伯克希尔净资产的比例为37%,这时伯克希尔用发行新股的方式支付23亿美元的收购款,相当于变相卖出了一小部分可口可乐公司的股票。如果说第一次“卖出”可口可乐是小打小闹的话,没过几年,巴菲特对可口可乐股票实施了更大规模的“卖出”操作。1998年,为了继续拥有更多的源源不断的保险浮存金,巴菲特故伎重施,以220亿美元的价格全资收购了通用再保险公司,收购资金以新发行20%的伯克希尔股票来支付。1998年可口可乐公司的股价是其当年每股收益的62倍(即市盈率为62倍),这无论在哪个市场来看都属于过高的价格,巴菲特若能在这个价格“卖出”可口可乐股票,则是个非常划算的好买卖,而股神的实际卖价比这个还高,按照当时双方谈判商定的交易价格,伯克希尔的股权价值相当于每股净资产的2.7倍(即市净率为2.7倍),这就相当于巴菲特交换出去的可口可乐股票价值不是62倍的市盈率,而是62乘以2.7即167倍的市盈率,能以167倍的天价市盈率卖出一家成熟公司的股票,以巴菲特之精明,当然不会错过。这两次对可口可乐公司股票的变相卖出,足以体现了巴菲特在把握卖出艺术上的鬼斧神工,可谓是“一石三鸟”,一方面股神一分现金也没有花就买进了价值连城的两大保险公司,即GEICO保险和通用再保险;一方面乐观过头的“市场先生”慷慨的送给了股神两份大礼,使股神能以天价变相“减持”可口可乐,套现了大量投资收益;最后就是这两次变相“卖出”都不用向税务部门缴纳巨额的资本利得税款。正应了那句话:“会买的不如会卖的。”
股神会买,股神也更会“卖”。
长虹在95年的时候是好公司,过了2000年才知道它不是;茅台在十年前是好公司,现在还是不是,我不知道。的确,一生中持有3~5家好公司就ok了,但持有10年后才发现按图索骥的不是千里马而是癞蛤蟆怎么办?好的公司既有时间段,也有变坏的时候。我相信中石油从现在再持有10年,也涨不到48元了。
在这个变化的世界里,人时刻都在犯错误,个人认为,在卖出时,千万不要纠结于是否好公司,是否赚市场的钱,赚市场的钱也是合法收入,价值投资者不应该有道德洁癖,只要在自己的评估系统中属于高估就应该卖出,交易的基本法则就是低买高卖。
咬定青山不放松
「我已出仓,感觉良好」
极高的静态估值,必须配合极高的动态成长,否则就是一笔失败的投资。而“好公司”和“高成长的公司”根本不是一回事。如果我们对企业成长的速度做出了巨大的误判(无论是高于还是低于预期),说明我们其实并不了解该企业,那静态高估时,就更应该卖了。
我会卖出股票,营利进口袋,再拨出收益中的10-20%买入1年的长期call期权
万一这股跌了,我最多少赚10-20%,口袋中还有赚
要是我对这公司很有信心,认为因为高估而调整是短暂的,
我也可能花点钱买保险,买入put锁定我的获益,不怕股价下跌
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
此文甚妙,适用于各种投资投机者一起讨论,非常有争议点,虽然是道不同,也能各争各的。卖不卖的对不对,我觉得关键还是看有没有形成自己的明确清晰的投资方法,就像文中说的到底赚不赚市场的钱,或者什么时候赚市场的钱,什么时候不赚市场的钱,这些都应该思考清楚后具有自己的投资原则,而不是随意无原则的想卖就卖。从老巴的情况看,他对赚不赚市场高估的钱是有原则的,只有几个公司被他看成永久非卖品,这点在他的股东信里已经表达的非常清晰了。
好的,反过来的问题,如果公司是好公司但价格是吓死人的泡沫,该不该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