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我查了一下,与辉同行应该是新东方的全资子公司,而不是上市公司东方甄选的全资子公司,不知道对不对?
一、与辉同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最初是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孙东旭。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并不是东方甄选的全资子公司。东方甄选(东方甄选控股有限公司,前称新东方在线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是一家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为01797.HK。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新东方集团旗下的一家公司,专业从事网络教育,是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但并非东方甄选的全资子公司。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