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款的大头卖地时就被拿走了,留你们在这里扯皮,哈哈哈哈哈……银行、业主、房产商、法律,扯蛋………真正该负监管责任的你们就是闭口不敢谈
所以,懂了吗,人家断贷真不是胡搅蛮缠,有法律依据的!$万科A(SZ000002)$ $保利发展(SH600048)$ $中国平安(SH601318)$
呵,剧本这么走:
前几年涨价去库存使各房企积极(负债)拿地,卖地的钱先揣到口袋里。近年更改贷款制度逼迫民营房企纷纷运转困难乃至破产,国有房企以极低价收购,完成对房屋大头的绝对控制,之后择机征收以房产为基础的长期tax。
至于中间爆雷,就甩锅给房地产商、银行的某个违规个人,总之绝不是它们的问题,肯定是别人的问题。
一直以来在各行各业就这么做的。
谢谢普法,那么开发商收了钱不干活这事是谁负责监管的?
问题的关键是一般烂尾的开发商都是在破产边缘了,假如你去主张解除购房合同,大概率你的首付款都是要不回来的,而烂尾楼是可以续建的,躺平的人结果不一定最差。
合同一方无法履行,怎么可能导致合同无效?购房合同一方无法履行凭什么导致贷款合同无效?对于无法履行当然按合同约定赔付或法院仲裁。如果不履行就无效,那也太随性了
我都吃方便面了,我还在乎健不健康?
想要河流中的礁石消失,要么炸掉,要么来场洪水
业主也选择躺平了,不合法但合理,就怕躺的人多…
全款买了期房的输麻了
裁判就是球员,你还指望能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