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5 19:38
未名一个年报有保留项,那并不涉及主业,也无关紧要。证监会只是警示未名公告时效性问题。未名根本就没有所谓退市的问题。那不过是潘在说明尹卫东的用心,说明问题的严重性。如果不能出年报,问题确实很严重,但年报问题早就过去了,不值得提了。
谁能代表北京科兴?啥叫法人代表?如果以北京科兴的名义起诉是否要由潘爱华签字?或由潘爱华出庭?难道尹卫东还想代表北京科兴不成???
未名一个年报有保留项,那并不涉及主业,也无关紧要。证监会只是警示未名公告时效性问题。未名根本就没有所谓退市的问题。那不过是潘在说明尹卫东的用心,说明问题的严重性。如果不能出年报,问题确实很严重,但年报问题早就过去了,不值得提了。
怎么可能能告的赢?合资企业中方话语权怎么可能失去?一场闹剧,最终结果只能是打压股价到极限,未明之后的增发最大限度的稀释现有的股权…如果这是未明的目的,老潘可也算是真正狠毒了
尹的诉求,不可能得到法院支持,背后的讼棍用心险恶,想把水搅浑,拖垮未名集团。
尹起诉的被告人找错了,第一被告是北京科兴生物,法定代表人潘。潘是为了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是北京科兴董事长的职务行为。股东层面第二被告人科兴控股,法定代表人尹,自己告自己,有够无耻的了。第三被告人北京科兴股东未名生物,法定代表人潘。有未名医药嘛事?
请尹的法律顾问回答,是还是?
这也算有个结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