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总股本116.25亿,A股97.25亿(83.65%≈84%) H股19亿 (16.35%≈16%)
万科持有万物云约63%股份;
万物云2020年营业收入182亿,营业利润17亿
万物云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04亿,营业利润10.5亿
本次发行的H股股数按照(不高于)万物云发行后总股本的 15%计算,发行后,
万科A股东持有万物云 84% * 63% * (1-15%) ≈ 45%
万科H股东持有万物云 16% * 63% * (1-15%) ≈ 8.6%
万物云境外上市仅向公司 H 股股东提供保证配额
关于配额保证,参考【资本市场大家谈】香港上市公司分拆中保证配额的安排 (pinlue.com)
“保证配额”即保证获得分拆出来的新公司股份的权利。
万科对应的新公司股份,是既有的85%,还是IPO新发行的15%,公告里未说明。
保证配额的方式一般包括以下两种:
(1)实物分派:
比如以特别股息方式,将万科H含有的万物云股份发给现有万科H股东。如果这样,执行完毕后,万科A包括万物云对应股份,万科H将不再包括。
问题是:沪深港通现阶段只限于二级市场上的股票买卖,两地市场的投资者无法参与到对方市场的首次公开招股中来。所以很多通过港股通购买万科H的内地投资者,也难以获得保证配额。
(2)优先认购
公告里有这样一句话:配额比例预计不超过发行数量(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行使)的 20%。
万物云新股发行后,发行新股占总量的15%。15%*20%=3%
也就是说,16%的万科H股东,有权以IPO价格,优先认购不超过万物云发行后3%的股份。
万科的公告里,是否包含(1)实物分配未有描述,对(2)优先认购 说的比较清楚。
里面还有这样一段,适用于万科的情形:
由于上市母公司向A股股东提供保证配额的操作存在法律障碍,为满足香港联交所有关保证配额之规定,上市母公司仅可向H股股东提供保证配额。就向H股股东(而不包括A股股东)提供保证配额,在A+H上市母公司的章程下被视为对类别股东权利的变更,因此须经股东大会及A股、H股类别股东大会分别以特别决议的方式通过后方可进行,且根据香港联交所的要求,控股股东及其联系人需要回避表决。一般而言,A股股东自然不会赞成仅向H股股东提供保证配额,因此该议案往往无法获得A股类别股东大会通过,结果就是A+H上市母公司将不会向任何股东(不论A股股东或H股股东)提供保证配额。
如不出意外,后续万科应该会召开股东大会讨论,A股股东也自然不会赞成保证配额的提案。
进一步的消息,还需要等待上市公司的公告。
$万科A(SZ0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