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io 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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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析债权时,需要回答:对债务人来说,还债有什么好处?或者不还有什么坏处?
离岸债没啥强制力,不还钱没多少坏处,债务人有什么理由还债呢[为什么]

热门回复

举个我参与过的案子。一家公司欠我方一笔不大的钱,官司打赢了,但执行不到钱,只是冻结了对方银行账户。对方把值钱的重资产的经营流水用另一个公司的账户入账,继续用重资产赚钱。我方委托律师继续查找体外公司的账户,又查封了。对方换一个账户继续躲猫猫……我方始终拿不到抓手。
另一条线,担保方被我们查到有未抵押房产,查封后进法拍,才算拿到一个抓手,到现在还没拿到钱。
光有决心离讨回债差老远了,人家就是不给钱咋办?讨债必须要有抓手才行。没抓手的债权,市场转让价通常只有千分之几到百分之几,很少有人要的。
所以那些垃圾债交易在几十块是一件很搞笑的事,一堆零散的公开债债权人怎样能拿到抓手,从而收回钱?没有抓手,那些名义上属于债权人的资产实际就不属于债权人

只有法院认可的债权人委员会实际接管了公司,这个资产清算才算是有点谱的

是的,控制权变更也是个抓手

当债务人意识到他将失去比这比债更大数额的财产人,他就会害怕了。目前还属于无知者无畏的阶段。

我看了一些你的关于地产美元债的帖子。分析得很不错。但是觉得你认为海外债权人对债务人无能为力这个观点有误,你把地产美元债的特殊情况无限放大了。之所以违约的地产开发商躺倒后海外债权人也没太多办法,最大的原因是保交楼工作组接管项目后,公司资产应对债务的分配已经完全在政府手中,海外债权人明白去跟政府争是徒劳的。其次是实控人已经几乎补再真正控制啥了,能剩下的都已经交到政府手中了,除了像孙宏斌这种美国佬,其他的人不进去踩缝纫机都已经谢天谢地了,你说他躺不躺平还有啥区别,海外债权人去追一个要坐牢的人有啥意义?最后就是你自己提到的观点,资产只有继续经营才能实现其偿还债务的价值,地产尤其如此,在当前环境下,土地资产是烫手山芋,就算能争过来,卖不掉的话有啥意义?不过,所有这些,放到希望教育的案列中就完全不一样了。虽然股票被汪辉武和王德根自己搞成这幅鸟样,但学校资产本身在业内还是值钱的,这也是汪和王最大的犯罪成本。当然我知道你想知道海外债权人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控制国内资产,这个我觉得完全取决于债权人的决心,而这个决心又取决于这些资产的价值。我记得宇华的讨论里有人总结了过去十多年海外债权人争夺VIE资产的案例,感兴趣的话可以去找出来看看。

教育这种轻资产,房子是租的,生产资料是桌子椅子,员工是雇佣的,经营不下去了,港股上市的壳又不值钱,不赖都对不起自己。

你说的很对,你说的那些地产美元债,哪个不是拖了好几年才走到重组或者清盘的,汪辉武就是在赌海外债权人一盘散沙,最后不了了之。但是,你见过3月2号违约3月27号就将已经公司告上法庭清盘的“一盘散沙”吗?不但有抓手,还有一大把辫子可以抓。如你描述的,这个过程肯定不容易,但是难度么估计也不会高过一边为人师表一边当老赖。

学学萝卜叔,想办法在社交媒体制造舆论压力,有一堆网民会帮你去网爆老赖,比找黑帮讨债还有效,还不违法。

是的,抓到有钱的可执行账户,或者资产不容易

感觉是法Z完善程度,影响商业效率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