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适道 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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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和FB这种强网络效应形成的护城河,实际上是享受了管制政策红利的。“你身边的亲戚、朋友都用微信,你加入进去,你和亲戚朋友都获益(缩短信息传播途径);而如果你改用米聊或者其他IM工具,你和他们的沟通成本就会增加,除非你能将他们都拉走,但是他们又有各自的亲戚朋友,形成了牢固的网,吸引更多的人加入进来。”这里有个前提,就是微信和米聊或者其他IM工具,不需要强制互联互通。这个道理和电信运营商是一样的,如果移动、电信、联通之间不需要强制的互联互通,那么市场竞争的结果就是只剩下移动。强制的互联互通,是为了打破垄断。“老二非死不可”现象背后,是龙头互联网公司享受了非常宽松的监管政策红利。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政策选择,应该是个有趣的问题。我是这么理解的,中国的监管政策是学美国的,美国的监管政策选择,应该是当时他们做了一些评估,认为这样宽松的监管政策更有利于鼓励创新,并形成全球竞争优势。可资对照的是,在采取强制互联互通的电信领域,美国无论是运营商还是设备制造商,其全球地位,差远了。换个角度来看,这也可能是腾讯的一个风险。有朝一日,如果国家发现目前互联网公司的这种地位不那么有利于整体社会福利的时候(比如创新开始发力了等等),监管政策强制要求开放接口、互联互通,这个护城河就没那么强了。

热门回复

2017-12-13 00:30

方丈这就不对了,市场自发形成的垄断也是反垄断法要管的地方,比如美国强制分拆了洛克菲勒的石油帝国,以及差点分拆了微软,到了谷歌这里就一直强调自己在多个领域面临竞争(害怕被强拆),事实上占绝对大头的搜索业务是事实垄断。IM业务只是互联网公司生态布局中的一小块基石而已,互联网公司变现有多种渠道,不能简单认定IM业务是垄断的,但还是可以和移动通讯业务做类比的,真正触犯反垄断法的,不是一家独大,而是不肯互联互通,比如腾讯和阿里互相封杀,已经触犯反垄断法了,只是受害者不明显,也没有公诉人提起诉讼

2017-12-13 00:26

不大同意。政府对垄断的干涉,并不一定要从垄断的成因上来分别对待,更多的考量是这种垄断之后对其他竞争对手是否会产生极不公平的竞争环境,或垄断企业会否利用垄断地位去损害用户或公众利益。

2017-12-18 16:19

腾讯最无耻了,分享淘宝,支付宝到微信,只有阿里的东西都是分享不了,希望有人起诉腾讯[捂脸]

非死不可都渗透了无数国家有几个国家要让非死不可强制互联互通?强制互联互通才是干预市场的行为吧,这套逻辑就等于要让我格力的专卖店去卖你美的的空调,想想都知道

@剑哲的诗外功夫:手机看雪球文章再看别的app(后台没关雪球)再看雪球页面就重启变成首页了,能不能再看时候像微博一样还能看之前浏览的@不明真相的群众啥时候能改进一下,这个问题更新版本还是没改进,非常影响体验

这个没有那么复杂,垄断如果不是基于政府发放的特许经营权形成,政府不应该也无法干预。

2021-01-17 07:04

我在读梁剑的帖子……

2021-01-16 21:40

你怎么会想到翻这个帖子的?我之前在雪球上搜关键字都没找到这个帖子[大笑]

2021-01-16 21:31

[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