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大教主 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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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合理的处罚。
   在《证券法》修法后相关证券违法事项的处罚力度有所加大,增加了违法成本。另一边未来全面注册制背景下券商将成为重要的市场主体,对市场标的的净化起到“守门人”的作用,在创业板注册制即将来临的情况下顶格处罚$广发证券(SZ000776)$ 也是促使其他券商合规经营的警钟。

热门回复

这是制度建设的问题。万福生科放过去了,康得新放过去了,乐视网要不是贾老板出国下周估计也会放过去,康美这次也会放过去……前赴后继,自欺欺人。瑞幸咖啡要在大A股的话估计过100年也没人发现造假,即使发现扭扭捏捏也能涉险过关。这种姑息养奸,是不可能培育出伟大的公司的,是对共和国资源的严重浪费。[滴汗]

这样是起不到杀鸡给猴看的目的的。严格来说,大额诈骗这事zjh管不了。康美算主犯吧,那么广发算协同犯。

你这是公务员考申论的参考答案。[笑哭]适合作秀,政工干部。客观点说,这力度明显的隔靴挠痒。[好逊]

但愿不会跌太多,今天能出就出了

2020-07-13 08:44

这根本防不胜防~我猜今天不能跌太多[大笑]

康美没有,广发踩雷

2020-07-13 08:37

兄弟康美还踩雷了?

不管重不重,确实该处罚。想弄明白的是新证券法是什么时候颁布的,康美案是什么时候违法的,用新证券法处罚是和否合适?作为踩雷的小散户,屁股决定脑袋,还是想抗辩一下[大笑]

2020-07-13 04:35

这是讨论法律本身合理不合理。我们当然知道ZJH的处罚已是当前法律顶格处罚了

2020-07-12 22:17

哈哈哈,兄弟我明天发布一篇财报分析文章你可以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