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度”这个词很好,经常能从菅老弟这里学到东西。
昨天跟朋友讨论直播电商,朋友说“如果按今年4500亿销售来看,确实得重新思考下什么是电商了”,那么电商到底是什么?直播做到4500亿就改变了电商了吗?正好可以用“密度”这个词来解释。
电商本质是互联网上的商业零售,它起到连接人和商品的作用,它连接的不是几个人和几个商品,而是几亿人和几千万(SKU)商品,也就是说,电商作为平台,其两端的“密度”要足够,其商业模式才能成立。
一个电商直播、一个主播的若干场电商直播,单次的销售销量是高的,但是两端的“密度”是很低的,可以称之为新型的销售模式,是电商传统销售模式的很好的补充,但并没有改变电商这个商业模式,类似超市里“堆头”这种销售模式销量会很好但并不会改变零售商业模式一样。
再发挥多说一点,快手和字节以电商直播为抓手,开始自建电商闭环,我认为他们这个事情没有想清楚,轻视了做电商平台的难度,高估了企业的资源和员工的能力,移动互联网早就不是“有流量就能为所欲为”的时代了。
$拼多多(PDD)$ $阿里巴巴(BABA)$
想象一下以前的唱片店,单卖一个艺人的唱片,卖一个公司或者一个厂牌的唱片,那是形不成商业逻辑和密度的。
一定要把内容输出做一个归集,实际也就是把需求做了一个归集,生意密度够了,就能赚钱。
泡泡玛特实际就是做商业密度归集的事情,市场很多同行,还是在做杂货,但杂货很多不赚钱品类,拉低了商业密度,分散了经营能力。
泡泡玛特相当于把火力集中于一个点,就是玩偶,所以它从同行当中跑了出来,把玩偶的生意彻底翻新了。
@晶小哲
不一定要搜索,信息传播有2种方式,主动和被动,也就是搜索和信息流推荐两种。直播的时候,大家抢购产品是有个列表供大家抢的。这个列表里头依然可以有其他非直播的商品推荐或者搜索其他商品,不是只有直播的商品,买家才感兴趣。我媳妇现在除了直播大量买,现在连薇娅他们的直播没有赶上的,都看回放了,那这个回放里头都可以做很多文章了,甚至可以把直播人员的售卖清单汇聚后形成一个新电商网站的,同时供货商也可以在这里开店
我觉得护城河是创作ip那些作者,就相当于版权,担心其他公司发现这生意能赚钱,加入对原创作者的竞争,就会降低公司盈利能力。如果说护城河是产品宣传推广铺下去的能力,似乎在电商互联网下,这也很难形成很深护城河。只能说他目前先跑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