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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吹吹风555: 如果是针对整个CXO行业,完全可以以产能过剩的原因,对所有CXO行业企业加征500%的关税啊。
还不用走法律程序,为何要这么麻烦折腾这么久?
$药明康德(SH603259)$ $金斯瑞生物科技(01548)$ $凯莱英(SZ002821)$//@吹吹风555:回复@-小脸煞白-:现在美国是针对你整个国家,如果不相信,估计所有的中国cxo都不会相信,不会有特例
引用:
2024-06-01 08:11
$金斯瑞生物科技(01548)$ 像这种自己又做CDMO业务,又下场自己做创新药的企业。我从一开始就不看好。
即使没有IP方面的问题,但是瓜田李下,自己琢磨吧。
谁知道你是不是把做CDMO业务接触到的甲方的技术,用于自己的创新药研发了?
就像凯莱英一直讲的,永远不自己做药。并且手握百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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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搞关税壁垒才是限制全行业依赖,针对具体企业搞制裁是要立法并提供充足证据的,欧美法系不允许有罪推定和未审先判,国会立法制裁某个企业,要不就是有安全隐患,要不就是有知识产权瑕疵,或者其他毛病,总之这些都不是行业的普遍性问题,所以才要个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