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个例子,A公司有一千个项目,现在政府想和A公司做生意,那就需要把A公司的这一千个项目都审核一下,看其中有没有某个项目使用了药明的服务。这种政府平时是没事做了吧?
由于HR8333提案原文写法比较晦涩,各种概念引用需要来回翻看才能理清,导致一些球友误解了提案的意思,以为提案要限制使用药明服务的"企业",其实提案只限制使用药明服务的"合同",这两种理解是有很大差别的。整理了提案中对药明的五条限制,整理如下:一、我不和药明玩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