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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赞同不强行分红而把钱用到更合适更紧迫的地方,但不至于是零负债。综合债权融资成本、roe、股息率(回购的机会成本)等等,能看出资金最有效率的方向;或者是根据商业模式不同,在现金净流量或者自由现金流为正之前不分红,我觉得不管是从债权人还是股东的角度而言都是相对合理的。当然了大股东本身有分红输血诉求的除外。
引用:
2024-04-02 11:10
说句招人恨的话,负债率高的企业,尤其是现在的房地产企业,在没有保证绝对的安全以前,不应该分红,直到负债率降到零。企业要优先保证债权人的利益,然后才是股东。
想一下,如果你们开了个夫妻店,店里借了很多钱,有钱了,应该先还债,而不是先分红,道理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