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1 上市公司实施合并、分立、分拆上市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本所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依据前款规定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的,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分拆上市的,还应当经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