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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新五丰会计审计事务所:
3年前本人曾对生猪养殖板块15家上市企业“政府补助”一项做过专门统计(项目G):网页链接,政府补助占生猪养殖企业营业收入比普遍低于1%,后续在雪球发言时给出过研究建议:总体可以忽视企业生猪补助科目,不过随着新五丰监管工作函的发布,笔者认为有必要重新审视该建议:
1.天心种业2023年营业收入17.3亿,政府补助1.1亿,政府补助占营业收入比约6.36%,显著偏离行业1%左右的占比;
2.国办发〔2019〕44 号、农牧发〔2021〕27 号、《湖南省稳定生猪生产做强生猪产业的十条措施》等均明确对优质种猪型企业给予补贴,湘农函〔2023〕126号通知决定给予天心种业1000元/头的补助,湖南省农业厅出具该项补助为普惠性政策的说明,试问会计事务所是基于何理由认为这一显著高于行业补贴标准的政策是具有持续性的?行业是否存在其它享受此高补贴标准的实体?如有请列出……
3.补助会计核算和列报方式。会计事务所基于天心种业销售出栏数量与既定补贴标准,认为该补助政策具有普惠性和持续性,补贴标准满足收入确认原则,因此公司在客户取得种猪控制权后
确认补贴收入为商品对价的组成部分,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同时,会计事务所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第三条规定:非经常性损益通常包括以下项目:(二)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补助除外;天心种业取得的种猪补贴与公司的日问经营活动密切相关,按照国家政策持续享有,且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故而认为该补助不属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政府补助确实可能持续存在,问题是:国家级相关政策中并未明确单头生猪的补贴标准(仅省级给出),常规补贴通常具有可持续性,但显著高于常规标准的补贴(1000元/头)也一定具有可持续性吗?倘若不是,那么多余值是否应当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科目当中?该会计核算及列报告方式是否过于“乐观”,进而影响到投资者对未来利润的预期?
$新五丰(SH600975)$ $牧原股份(SZ002714)$ $巨星农牧(SH603477)$
引用:
2024-06-21 19:31
新五丰: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