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小区,学区房,单价3万左右。因为住户很多是老人带小孩上学的,一堆不交物业管理费的。所以观念很重要,在老人心里就没有物业费的观念
我主要是想表达,长期来说,降物业费对小区来说,长期来看,弊大于利。
欧美为什么法律要赋予物业那么大的权力。肯定也是博弈出来的结果。
好的居住环境是要钱才能维持的。房子都已经花了那么多钱,却在维护居住品质这个事情上,为了每年多出少出那几百一千拼命闹。
这么在乎这个钱,当初就应该买便宜房子。
邻居比物业重要多了。
我为什么反感业委会,更反感自治。说到底还是人性问题。物业至少有公司总部有政府管,自治纯粹靠自觉。
除非业委会里有那么几个,又不要钱(成年累月为小区操心却不拿钱真的是大好人),管理能力还强,又对小区上心,还tmd能长期忍受一些事比业主。
这个概率,想想都知道有多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