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明生物(02269)$ 关于美国法案,其实多数人是没想明白,似乎都在等同于芯片限制,但二者有巨大差别:
第一,药品高利润的核心 并不是造不出来,而是知识产权,我们维护认可了老美创新药的在国内的知识产权,我国是全球第二大的医药市场。这是个前提。
第二,美国制药巨头的销售额中的10%来自我国,其实在这个领域 老美赚的更多,如果对等制裁,谁更亏?如果我们不承认专利权?谁更亏?
第三,如果限制我国药企在美国的市场,那么 我们依然有研发、制造能力,这个跟芯片不一样,药品能研发、能仿制、也能制造就能找到销售的场地,比如国内市场?
第四,老美所谓的生物安全战略和法案从二战后就有,从二十多年前就陆续有,即便是在芯片法案 也不会提公司名(商务部的名单倒是有);只不过这次是提出了人类遗传资源的泄露风险,这个跟药名关系实在是不大。
综上,各自判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