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瞎扯,对会计准则一知半解。
财政部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中明确提示:如企业最近期间发生亏损,尽在有足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压可供利用的情况下或取得其他确凿的证据表明其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情况下,才能确认可抵扣亏损或税款额递减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曾经持有过的票票
上市公司隐藏利润或者调节利润,在国内是公开的秘密,非光明独有,也非国有企业独有,我前面的那句话还不完全对,这个只能靠市场监管,督促公司治理透明,增加做空机制,给浑水这样的公司以生存空间,机构投资者通过股东会给管理层以合理的压力,直接参与上市公司的治理中来。给小股东诉讼上司公司给极大的鼓励,引入美国的上市公司举证机制(证明自己无罪,而不是小股东证明上市公司有罪),比如怀疑上市公司隐藏利润,上市公司必须自己证明没有隐藏利润,否则赔偿股民的损失,并且一旦一个小股东获胜,所有小股东都可以搭便车,对上市公司形成巨大威慑力。估计光明这样的,就不敢谁便藏利润了。
我的理解,如果国有i企业有长期亏损的子公司而不剥离,有几个原因,一是因为地方政府原因,不允许剥离,或者给予行政压力,二是,利润故意漏出,可能是为了管理层的利益,或者隐藏利润,适当时候往回拨。三是,有可能处于竞争布点需要,未来可能有转亏为盈的可能。至于到底是那种原因,只有光明管理层自己知道,因此希望尽快改革,引入复星等民间资本,或者给管理层股份,产权是最好的激励,看看伊利就知道了。
很经典的案列
去年8月我曾撰文“大商子公司巨额亏损之谜”网页链接,质疑大商股份可能操纵利润,随后大商去年下半年业绩大增。
此前历年大商股份下半年利润远低于上半年:
2012年上半年大商股份每股收益2.51元、下半年仅为0.82元;
2013年上半年大商股份每股收益2.37元、同比下降5.7%;
去年三季度、四季度大商股份业绩一改上半年颓势,业绩同比大幅增长:
2013年下半年大商股份每股收益1.64元、同比增长100%。
$大商股份(SH600694)$
隐藏业绩, 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不高是动机之一,目前不知道有没有其他的动机
求解析
学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