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水69 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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瞎扯,对会计准则一知半解。
财政部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中明确提示:如企业最近期间发生亏损,尽在有足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压可供利用的情况下或取得其他确凿的证据表明其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情况下,才能确认可抵扣亏损或税款额递减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热门回复

2014-04-17 09:56

“大商子公司巨额亏损之谜”网页链接

2014-04-17 09:01

“其他多方面数据分析,论证其子公司经营业绩异常”,如有时间,愿闻其详。

2014-04-16 17:49

文章中没有说这是充分条件,文章结论也认为光明乳业没有操纵利润的迹象。而论证其以此操纵利润,还要结合其他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大商股份那篇文章中,之所以认为其有操纵利润之嫌,一方面,子公司历年的亏损都持续得到弥补(不是其中某一年度的亏损),另外,还通过其他多方面数据分析,论证其子公司经营业绩异常,因此,认为其有操纵利润之嫌。

2014-04-16 17:19

即便是可抵扣亏损没有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并且这些亏损在以后年度得到了弥补也不能确认是在操纵利润吧。没有确认的原因有可能确实看不清子公司的未来经营情况,在以后年度里子公司经营好转确实弥补了亏损这种情况也是符合逻辑的,没有人会准确的预测未来,从而拿结果来推测决策。纯粹学术讨论供你参考

2014-04-16 16:49

是我的文章太长还是你没仔细看呀?
文章中的观点:“我国于2007年实施的会计准则允许企业根据当年发生的亏损额及其适用税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前提是预期将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额的应纳税所得额。”
"可抵扣亏损没有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并不能简单地据此认定其操纵利润,关键还要看这些亏损金额在以后年度是否得到了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