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Android转发:0回复:51喜欢:5
有些球友担心,$*ST美谷(SZ000615)$ 因2023年8月9日披露的“信披立案调查”事件,历时八个多月至今未果,能否经受住新规的考验呢?
昨晚发布的系列新规,目前处于公开征集意见建议的阶段。正式执行可能自2024年5月1日起。由于信披立案调查事项不能获取有价值的信息,以下谈谈个人浅见,供球友参考。
一、首先,依据现有公开信息,参考3月7日拙文《*st美谷:极端怪异走势引发的底线思维》,可以明确公司2023年年报发布后,摘星没有问题;按照原有规则、结合公司管理层近两月努力达成的事件,摘帽的可能性也很高。
其次,若美谷在新规实施前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个人判断信披违法违规案件对公司申请摘帽不构成实质性影响(程序上可能更严格)。
再次,如果新规实施之前美谷未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五一”节后立案已历时9个月,公司的摘帽申请有可能会被交易所“冷处理”以待ZJH处罚进展。
第四,无论何时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若其载明的违规违法事项不涉及财务造假,那么就不实质影响公司摘帽、公司也不会因新规被st。
二、深交所新规(征求意见稿):【第八节 其他风险警示
9.8.1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八)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9.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
此为新增情形。简单说就是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但又未达到“违法强制退市”的条件。公司若触及,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第三个交易日应该会被st。
三、深交所新规(征求意见稿):【9.8.8 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8.1条第八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
(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公司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时,已被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诉讼的,公司应当就投资者索赔事项充分计提预计负债,及时披露相关事项进展并提示风险。
在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结案通知书,显示未触及本规则第9.8.1条第八项规定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公司股票于公告披露后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本所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的其他风险警示。】
同为新增条款。公司撤销st包括两种情形:
1、极其特殊少见的情形:就《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公司申辩陈述、ZJH在听证会后更正为公司不涉及财务造假,或者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公司提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最终被认定公司不构成财务造假。最终结论出来,公司第三个交易日应该可以撤销st。
2、公司财务造假无疑,撤销st那就要等够12个月,从ZJH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算。
$*ST天沃(SZ002564)$ $ST花王(SH603007)$
引用:
2024-04-12 16:51
==《新国九条》第四部分 加大退市监管力度==
一、深化退市制度改革,加快形成应退尽退、及时出清的常态化退市格局。
(一)进一步严格强制退市标准。建立健全不同板块差异化的退市标准体系。
1、科学设置重大违法退市适用范围。
2、收紧财务类退市指标。
3、完善市值标准等交...

精彩讨论

平稳的升值小勇气04-13 14:31

2023年10月16日深交所决定书,涉及的就是信披违规,主要是2022年报临时大额计提信达诉讼导致财报预告大幅波动不合规,由原1月份预告亏损1亿多至亏损15.8,且未提示风险警示,信报违规已作出行政处罚。2023年12月20日深交所对公司2020年与京汉纾困协议及信达收购11笔债权未完整提示风险发出监管函,2023年12月21日湖北监管局对上述2个信披不完整又及2021关联交易及关联方非径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发出行政监管决定,全是涉及信披违规,且目前非径营性资金占用已解决,2个监管机构调查都不涉及财务造假,证监会立案调查也以信披为由立案的,应该主要是信披方面问题了。

xwhnr04-13 13:38

如果年报发布时公司申请摘帽,常规情况交易所会有问询函,给美谷的回复时间大致在5月10日左右。
如果交易所在收到公司回复函后、审查除了信披立案未结因素外其他都符合摘帽条件,交易所有可能“冷处理”一段时间以待处罚结果(预计短期能出结果),也有可能同意摘帽(预计短期不能出结果)、若《处罚告知书》公告财务涉及造假再被st。
具体如何处理,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可循;何况新旧规则交替时期,ZJH和交易所事实上都会有大量工作要做,在摘星摘帽申请受理、审查和办结时限方面,至少今年的这个阶段,可能会有一些延后的灵活性。
以上只是大致推测,仅供参考。

xwhnr04-13 11:37

谢谢提醒,非常有道理。
本是后山人,偶做前堂客。如果这里让我心生厌恶,鄙人会随时撤离。

平稳的升值小勇气04-13 17:10

x兄调查的更加详细。一方面深交所为啥2次调查信披?追加调查而12月20月赶在年前完成处罚意味着深交所层面已完成,而湖北监管局12月21月,隔1天也完成处罚,几乎同步,调查中交易所监管局肯定保持随时联系,尽管2个机构侧重点有所差异,但不会太大,而且豪不提及财务差错或造假,检查中财务如有较大问题应该有所问询沟通交流,联想到8月份湖北监管局对业绩补偿监管函(背后推动力应该是湖北襄阳zf),一般很少监管局出面协调的,所以背后该有力量在推动年内解决的。而由于涉及信达,专业Amc机构,其拥有的财务技能律师团队无出其右,证监会在掌握调查证据后,稳妥的办法也得参考下amc信达的意见,毕竞该领域极其专业,再加上下半年证券系统性风险,可能耽误时间了,并且湖北监管局作为下属机构,证监会下来调查也得依托当地监管机会的,而12月25信过豁免后回复函中律师团队会计师意见无疑增强了说明力

平稳的升值小勇气04-13 15:36

如果年报前未收到立案结果又申请摘星摘帽,你深交所23年2次调查以信披处罚,总没理由再推翻自己调查的结论吧?而且按照证监会交易所湖北监管局序列,8月证监会信披立案,10月12月交易调查信披处罚,马上湖北证监局信披处罚,一般事先都与上级证监会沟通汇报过的一般同意后才发决定,一般上级不会再追加财务造假了的,不然不符合上下级和谐关系的

全部讨论

x战警,建议文章结尾附加一个提示风险的模块,不然,你有可能会像Ak兄一样,被墙头草攻击

老师您好:如果在年报前立案结果还没出,摘帽的可能性不大。可以这样理解吗?谢谢🤝🤝🤝

老大,同达的情况会影响美谷吗?

处罚过了,已经处罚过了。立案调查就是因为业绩变脸披露不及时。说到底还是计提的那十四亿担保贷款

04-13 19:41

最近3个会计年度分红低于5000万也不能摘帽,不知道这最近3个会计年度从哪一年算起...

04-13 10:16

现在有个争论是是从新规正式发布时间算,还是实施时间算,如果发布时间那肯定就是5月份左右,实施时间是2025.01.01。另外是告知书和决定书之间还是有时间间隔的,这中间的尺度把握其实还是在于交易所如何认定了。

意思是按照新规,天沃年报后不能摘帽了?

04-13 10:26

欢迎,这才是好的,越辩越明

04-13 18:52

支持

04-13 13:30

谢谢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