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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士力复方丹参滴丸III期临床风险分析(转发疑夕观点)

今天瞧了国信证券04月01日发布的天士力研究报告,发现其中不少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比如读到下面这段话,我就实在忍不住笑抽了:
取得成绩之二: 取得SPA (special protocol assessment)三期临床方案特许(FDA跟公司事先设计好研究方案,只要试验按原来的既定目标完成,FDA不再向公司提新的要求或者认为你的试验有问题,只要临床结果统计上显著,就不用担忧批不下来)。所有的临床设计,都得到FDA同意,都在SPA里面。通常在做临床试验时,在试验过程中FDA会随时随地进行监督,试验结束后有权要求对方做补充试验。一般FDA是不会给小公司这样的待遇——即按照事先规划的试验完成了临床,FDA就不再提出新的要求。但是丹滴“2期临床效果好+FDA看到公司试验过程的质量控制而充满信心+FDA对孙鹤博士的信任”等,所以FDA授予天士力SPA。SPA在美国通常很难给小企业,第一次给中国企业,大的企业也只有FDA对其产品有足够的信心或者产品极大满足临床需求。
国信证券对于SPA的解读是完全错误的,SPA没什么好吹的,在美国跟FDA签SPA的通常是小公司而不是大公司。SPA表示FDA认可III期临床试验方案,但认可试验方案不代表试验会成功,实际上SPA不增加成功率,拿到SPA后III成功率只有60.0%,而注册成功率只有80.0%,而所有III期临床试验的成功率是60.1%,注册成功率为83.2% (Nature Biotechnology. 2014, 32, 40-51.)。
跟FDA签SPA实际上是一种保守的、不自信的做法,说明你对自己设计的III期临床试验方案没有把握,通常是小公司才这么做,大公司一般不需要SPA。Douglas J. Pisano、David S. Mantus著的《FDA Regulatory Affairs: A Guide for Prescription Drugs, Medical Devices, and Biologics》是这么解释的:
Sponsors do not always submit their Phase III studies to the Special Protocol Assessment process, which takes 45 days or more. Some arenot willing to delay phase 3 start, others are skeptical that the SPA agreement is truly binding. But careful consideration should be given to the advantage of the FDA’s in-depth and documented review of a study protocol, which is a benefit to the sponsor and could pave the way for a readier acceptance of the resulting data in the NDA.
简单地说就是拿SPA会耽误45天的时间,大公司汇集顶级专家,经验非常丰富,试验方案一般能满足FDA的要求,跟FDA开个例行的会议就行了,没必要签署正式的书面文件。时间对小公司而言不值钱,对跨国大公司而言时间太宝贵了,Sanofi最近从Retrophin搞到一张优先审评券,价格高达2.45亿美元。
国信证券的报告通篇吹天士力,却没有对应的风险分析,我来分析一下好了:
(1) 复方丹参滴丸的剂量问题:复方丹参滴丸在美国的临床试验剂量与国内常用剂量是不一样的,国内通常是250 mg/次 (一天三次),美国III期临床剂量是150 mg/次 (一天两次)和225 mg/次 (一天两次),可以看出美国剂量低于国内剂量,所以美国临床数据可能不如国内数据。
(2) 低剂量复方丹参滴丸可能无效: II期临床用了125 mg/次 (一天两次)、187.5 mg/次 (一天两次)两个剂量,只有187.5 mg组与安慰剂的TED达到统计学显著差异(TED是主要临床终点,其他如心绞痛发作频率、持续时间等是次要临床终点,一般地只要没达到主要临床终点,即便次要临床终点有改善也算失败),125 mg组未达到统计学显著差异,甚至与安慰剂看起来无差别。
天士力复方丹参滴丸III期临床风险分析X
复方丹参滴丸真的能改善患者生活质量吗?天士力复方丹参滴丸III期临床风险分析
III期临床稍稍增加了剂量,但150 mg仍然有很大可能无效。
(3) 复方丹参滴丸疗效可能不可持续: II期试验的临床终点有两个,一个是第4周、一个是第8周,第8周时安慰剂的效果出来了,即便187.5 mg组也没能达到统计学显著差异,那么问题来了,假如试验延长到12周,复方丹参滴丸真的比安慰剂好吗?III期临床试验很聪明,只对比第4周时的疗效,无视第8周时患者状况,这样可以增加III期临床成功率,但进入审批程序后,FDA专家还是会问这个问题,心血管疾病是慢性病,需要长期控制的。
(4) II期临床的规模太小: II期临床只入组了125例患者,对于心血管药物而言,这个II期规模算是最小的一档,人家抗癌药II期临床都比这个大,更别说心血管药物了。II期试验规模小意味着III试验风险大,除了我前面提到的III期临床剂量不一样、治疗期不一样,还有很多我们已知、未知的因素,比如II期临床治疗组大部分是男性,而安慰剂组将近一半是女性。
(5) II期临床治疗组有大量患者中途退出: 187.5 mg组有11%的患者服药时间在28周以下,而安慰剂组只有3%,原因不明。
天士力复方丹参滴丸III期临床风险分析
(6) 不是纯粹的安慰剂对照: 在心绞痛临床试验中,出于伦理考虑,不会采用纯粹的安慰剂对照,在患者心绞痛发作时,会用一些短效的抗心绞痛药物,这些药物可能会影响到临床数据,比如我前文谈到的安慰剂效应可能来源于此。
(7) III期临床拖了太久: III期临床是2012年开始,计划入组960例患者,按原计划早就完成了,但是不知什么原因搞到现在还没完成入组,预期完成时间2016年12月。心绞痛是大适应症,按理应该有很多患者,治疗期也只有几周,不像高血脂、糖尿病要吃一年,怎么会搞这么久?拖得越久风险越大!
(8) 有SPA不等于万事大吉: 我见过两个事先拿到SPA,但FDA最终不认帐的。第一个案例是CTI BioPharma的Pixuvri,原本计划入组320例,但最终只完成了140例,搞笑的是美国只有8例,FDA咨询委员会全票将这个药毙了。第二个倒霉的公司就是Amarin的高纯鱼油,白纸黑字都没有卵用,FDA认为当初签SPA是科学认识不够,本着不将错误放大的原则撕毁SPA,Amarin与FDA陷入了漫漫无期的诉讼泥潭。虽然CTI BioPharma与Amarin只是少数倒霉蛋,但必须认识到这一风险,FDA随时可以撕毁SPA。天士力的III期是国际多中心,我不知道在美国具体入组了多少,如果美国患者数量偏少,FDA是可以不认帐的。
最后补充一下,FDA对于临床试验的准入是比较宽松的,只要药物安全,你跳过II期他都不会管你,所以FDA批准III期临床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大事。
李连达院士此前写过一篇文章说天士力的药不行(网页链接),结果赔了30万,这里预防性声明一下,这篇文章只是个人见解,分析III期临床可能存在的风险,没说这个药不行,别查我家水表。
@金枫海客 @一体同悲无缘大慈

精彩讨论

金枫海客2015-08-08 16:59

关于疑夕对天士力的质疑,我也说几点:
1、有没有SPA不是FDA是否成功的关键,如果确实有问题,调整方案再试又如何?反正复方丹参滴丸是一款已经上市销售的药物,只要最终被证明药物有效可用,实验拖长一点时间没什么不可以的,反而是经受更多更严格的检验,可以为日后更好地用药积累数据。
2、FDA试验的用药剂量比国内的小,是因为通过工艺改进,试验用药的药物浓度高于国内销售的滴丸,而且是胶囊剂型,因此,对试验剂量的调整是正常的。三期剂量比二期高,应该是根据二期数据进行了调整。
3、从统计学上看,试验病例数越少,越容易出现偏差,刚好碰上不起效的病人的可能性就越高。所以对一款真正有效的药来说,二期的失败风险反而更高。选择尽可能少的病例数,节省试验成本,实际上是信心的表现。
4、关于试验的完成进度问题,主要是由于准备工作花费时间比较多,试验的真正启动时间推迟了,但启动后的进度还是正常的。美国区域的已经做完了。启动拖后的原因,我估计和生产车间要先通过欧盟GMP认证才能启动欧洲区的临床试验有关,而这一步,又是和公司决定将FDA临床从单一的美国变成全世界多中心试验相配合。
5、从公司的产能配备、营销布局等举措看,都在为复方丹参滴丸通过Fda后的迅速上量做准备。还有再用三个产品去冲FDA,这都是管理层信心的表现。有人始终认为FDA是天士力的一个营销手段,如果有人愿意用这么长的时间、这么高的成本和风险来做营销,我也是服了!

肖申根2015-08-08 19:09

一个还在做实验的药在国内已经销售十亿以上了真是讽刺!

全部讨论

2015-09-14 18:35

疑夕是个有趣的小孩,特喜欢打脸,不知道达沙替尼买三送六是一次,李连达赔30万又是一次。他也不仔细看看,天士力起诉李连达起初是因为09年李连达发表文章称“天士力复方丹参滴丸的不良反应率高且未作长期毒性试验”,而不是fda认证的质疑,而且李连达和天士力有个人恩怨,疑夕这么断章取义,像是搞研究的人么?难怪不去做药,跑去投资机构了。

2015-08-11 13:18

呵呵:
论文造假编辑最近,在互联网上搜索“浙大”,出现了很多有关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涉嫌论文造假的帖子,甚至有网友用了很极端的词语:“李连达院士的研究成果=剽窃+造假+一稿多投。”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昨天,记者就此事展开了调查

2015-08-10 13:10

转个帖子以为能砸下来点,没想到没人信,还赶上大盘大涨

2015-08-08 22:01

好文章,感谢,科学事实就是事实,如果双盲实验证明无效就是无效。不过国内人相信voodoo。有销量没办法。

2015-08-08 20:44

记得当年狂吹,后来又没有动静,我就有疑问了,李文的离开就更是疑问了。

2015-08-08 20:27

挺好一公司,就是估值高了点。

2015-08-08 19:11

好文留存

2015-08-08 19:09

一个还在做实验的药在国内已经销售十亿以上了真是讽刺!

2015-08-08 19:05

这是专业的分析,这是专业的研究。非常推荐

2015-08-08 19:02

李连达院士此前写过一篇文章说天士力的药不行(网页链接),结果赔了3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