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款的大头卖地时就被拿走了,留你们在这里扯皮,哈哈哈哈哈……银行、业主、房产商、法律,扯蛋………真正该负监管责任的你们就是闭口不敢谈
所以,懂了吗,人家断贷真不是胡搅蛮缠,有法律依据的!$万科A(SZ000002)$ $保利发展(SH600048)$ $中国平安(SH601318)$
呵,剧本这么走:
前几年涨价去库存使各房企积极(负债)拿地,卖地的钱先揣到口袋里。近年更改贷款制度逼迫民营房企纷纷运转困难乃至破产,国有房企以极低价收购,完成对房屋大头的绝对控制,之后择机征收以房产为基础的长期tax。
至于中间爆雷,就甩锅给房地产商、银行的某个违规个人,总之绝不是它们的问题,肯定是别人的问题。
一直以来在各行各业就这么做的。
,其实不都已经有断供的判例了嘛。
三座大山急需新时代的愚公来移山!
法律专家太扯了
不封顶银行是不能放贷的,国家是有规定条例的,期房的买房款,应该有监管部门管理,烂尾就说明账目上没钱继续维持了,那监管部门管理的期房款去哪里了,为啥能被开发商挪用,银行和政府没有责任吗?
水能载舟 亦能覆舟
一般不行吧,你买房子,你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网签不动产交易中心也登记了,你和银行签订的是贷款合同,以你买的这个房子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银行才给你贷款的,所以说银行规避了他的风险,你不按期还贷款,银行有权利拍卖你的房子。你只能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内容向开发商索赔,这个时候开发商都没钱了,最后吃亏的还是买房者
幸好房产税还没征收,不然烂尾楼业主还得缴纳房产税。
现在都是封顶烂尾,合规合法
三把铡刀,也就是用用狗头铡,那两把就是用来铡铡衣服和头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