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分享转发:86回复:537喜欢:191

超级法盲:我买的房子,开发商烂尾了,凭什么我要还银行贷款!

一级法盲:虽然开发商烂尾了,但是我欠的是银行的贷款,银行已经发放了贷款,不管开发商是否给我房子,银行的钱都必须要还!

一般法盲:银行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无论什么情况买房人都必须还款的约定是格式条款,单方面加重了买房人的义务,所以烂尾了就不还按揭!

一般法律从业者:根据现行法律,银行附有对开发商借款的监管义务,在房屋未封顶时银行就发放了贷款,银行应该承担部分责任,按揭款不应当由买房人全部承担!

法律专家:根据最高院管理审计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当房屋烂尾,导致房产无法交付时,将触发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从而使合同无效,从而导致从合同的银行贷款合同无效,根据上述规定,在购房无效的情况下,应由开发商将首付款和按揭款分别返还购房者和银行,即银行借款应由开发商返还银行和买房人没有关系,买房人损失的应为购房首付和税费,切保留向开发商追偿的权利!!!


所以,懂了吗,人家断贷真不是胡搅蛮缠,有法律依据的!$万科A(SZ000002)$ $保利发展(SH600048)$ $中国平安(SH601318)$

精彩讨论

优势在我责任在美方2022-07-14 00:12

房款的大头卖地时就被拿走了,留你们在这里扯皮,哈哈哈哈哈……银行、业主、房产商、法律,扯蛋………真正该负监管责任的你们就是闭口不敢谈

杨坤伟2022-07-13 23:26

换个角度,都说烂尾和银行没关系,那么烂尾和买房人有关系吗,也没关系吧,那凭什么所有损失由买房人承担,最高院的相关规定意思很明显,就是各自都要承担一部分损失

諸葛子瑜2022-07-13 23:33

法不法的,关键看解释权归谁

左磷铀锂2022-07-13 23:32

直接给你们看判决书吧

暴躁肥大2022-07-14 06:17

呵,剧本这么走:
前几年涨价去库存使各房企积极(负债)拿地,卖地的钱先揣到口袋里。近年更改贷款制度逼迫民营房企纷纷运转困难乃至破产,国有房企以极低价收购,完成对房屋大头的绝对控制,之后择机征收以房产为基础的长期tax。
至于中间爆雷,就甩锅给房地产商、银行的某个违规个人,总之绝不是它们的问题,肯定是别人的问题。
一直以来在各行各业就这么做的。

全部讨论

2022-07-14 10:33

你这不就是胡扯了,首先购房合同是有效的,在双方这个合同不解除的情况下,银行是无责的。法律体现的国家意志。这种意志,首先保护的是国家机构和金融机构,怎么可能出点事儿就给你垫背?这种事情现在出来,现在购房合同,你根本解除不了,想解除这个合同,你首先得和开发商打官司作为个体打官司哪个能打赢开发商,而且法院是不接受群体诉讼的!

2022-07-14 09:35

银行和开发商都耍无赖怎么办

2022-07-14 09:26

图片评论

2022-07-14 09:10

如果这次断供成功了,银行估值要打五折。

2022-07-14 09:05

根据2020/12/3的(2019)最高法民再245号判决,因出卖人(开发商)未按照约定期限交付房屋,致使案涉《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除,《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因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亦被解除,应由出卖人将收取的购房贷款本金及利息返还担保权人(贷款银行)和买受人(购房者),而买受人不负有返还义务。

2022-07-14 08:53

安倍都有人杀,中国的开发商政府咋就没个勇士出来捅他几刀呢?

2022-07-14 08:47

别法律这法律那儿了,到普通法国家的法庭过个庭,看看到底谁违法!

2022-07-14 08:35

看来大法官门又得学习外语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