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款的大头卖地时就被拿走了,留你们在这里扯皮,哈哈哈哈哈……银行、业主、房产商、法律,扯蛋………真正该负监管责任的你们就是闭口不敢谈
所以,懂了吗,人家断贷真不是胡搅蛮缠,有法律依据的!$万科A(SZ000002)$ $保利发展(SH600048)$ $中国平安(SH601318)$
呵,剧本这么走:
前几年涨价去库存使各房企积极(负债)拿地,卖地的钱先揣到口袋里。近年更改贷款制度逼迫民营房企纷纷运转困难乃至破产,国有房企以极低价收购,完成对房屋大头的绝对控制,之后择机征收以房产为基础的长期tax。
至于中间爆雷,就甩锅给房地产商、银行的某个违规个人,总之绝不是它们的问题,肯定是别人的问题。
一直以来在各行各业就这么做的。
以后还是尽量去买现房吧,我朋友要找我买房,我都说等交房了再带你去看现房
购房者买到烂尾楼,开发商交付遥遥无期,如果已经超过交付期限且达到解约条件,或具备其他解约条件,购房者可以开发商为被告、按揭银行为第三人,直接起诉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合同,返还剩余银行贷款,并支付己方已付房款本息。
前几年只有个别楼盘烂尾,购房者真是投诉无门,因为是少数,所以也不敢不还银行按揭。现在是全国性问题,只要有一个楼盘业主不还贷,其他烂尾的就会效仿,是否违法已经不是问题,银行也是不敢轻易追究的,这个已经是社会性问题
烂尾楼,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破产,无法履行赔偿,银行最终等待接盘公司把房子建好拍卖冲抵按揭款,购房者首付和已经还款部分基本上就损失了。
及时止损,把烂尾楼给银行就行了。
房子能不贷款,能贷多少钱,银行都是要风控,评估,楼盘烂尾,那说明银行在对房屋评估这块是不是有问题的 ,银行是有一定的连带责任的。
最根本的问题就是期房销售政策必须改成现房销售!中间环节是各地政府部门监管不到位,还有银行贷款的监督,解决方案是银行和政府合作解决烂尾的房产,购房者依法还贷,最后房产必须现房销售!房地产高速发展的时代结束了,股权投资的时代开始了!
不健全的法制社会里 谁不是法盲?
不允许卖期房什么问题都解决了,因为对资金的要求更苛刻,供给必然减少,房价自然就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