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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法盲:我买的房子,开发商烂尾了,凭什么我要还银行贷款!

一级法盲:虽然开发商烂尾了,但是我欠的是银行的贷款,银行已经发放了贷款,不管开发商是否给我房子,银行的钱都必须要还!

一般法盲:银行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无论什么情况买房人都必须还款的约定是格式条款,单方面加重了买房人的义务,所以烂尾了就不还按揭!

一般法律从业者:根据现行法律,银行附有对开发商借款的监管义务,在房屋未封顶时银行就发放了贷款,银行应该承担部分责任,按揭款不应当由买房人全部承担!

法律专家:根据最高院管理审计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当房屋烂尾,导致房产无法交付时,将触发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从而使合同无效,从而导致从合同的银行贷款合同无效,根据上述规定,在购房无效的情况下,应由开发商将首付款和按揭款分别返还购房者和银行,即银行借款应由开发商返还银行和买房人没有关系,买房人损失的应为购房首付和税费,切保留向开发商追偿的权利!!!


所以,懂了吗,人家断贷真不是胡搅蛮缠,有法律依据的!$万科A(SZ000002)$ $保利发展(SH600048)$ $中国平安(SH601318)$

精彩讨论

优势在我责任在美方2022-07-14 00:12

房款的大头卖地时就被拿走了,留你们在这里扯皮,哈哈哈哈哈……银行、业主、房产商、法律,扯蛋………真正该负监管责任的你们就是闭口不敢谈

杨坤伟2022-07-13 23:26

换个角度,都说烂尾和银行没关系,那么烂尾和买房人有关系吗,也没关系吧,那凭什么所有损失由买房人承担,最高院的相关规定意思很明显,就是各自都要承担一部分损失

諸葛子瑜2022-07-13 23:33

法不法的,关键看解释权归谁

左磷铀锂2022-07-13 23:32

直接给你们看判决书吧

暴躁肥大2022-07-14 06:17

呵,剧本这么走:
前几年涨价去库存使各房企积极(负债)拿地,卖地的钱先揣到口袋里。近年更改贷款制度逼迫民营房企纷纷运转困难乃至破产,国有房企以极低价收购,完成对房屋大头的绝对控制,之后择机征收以房产为基础的长期tax。
至于中间爆雷,就甩锅给房地产商、银行的某个违规个人,总之绝不是它们的问题,肯定是别人的问题。
一直以来在各行各业就这么做的。

全部讨论

2022-07-13 23:48

以后还是尽量去买现房吧,我朋友要找我买房,我都说等交房了再带你去看现房

购房者买到烂尾楼,开发商交付遥遥无期,如果已经超过交付期限且达到解约条件,或具备其他解约条件,购房者可以开发商为被告、按揭银行为第三人,直接起诉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合同,返还剩余银行贷款,并支付己方已付房款本息。

2022-07-14 09:02

前几年只有个别楼盘烂尾,购房者真是投诉无门,因为是少数,所以也不敢不还银行按揭。现在是全国性问题,只要有一个楼盘业主不还贷,其他烂尾的就会效仿,是否违法已经不是问题,银行也是不敢轻易追究的,这个已经是社会性问题

2022-07-14 00:37

烂尾楼,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破产,无法履行赔偿,银行最终等待接盘公司把房子建好拍卖冲抵按揭款,购房者首付和已经还款部分基本上就损失了。

2022-07-13 23:39

及时止损,把烂尾楼给银行就行了。

2022-07-14 00:10

房子能不贷款,能贷多少钱,银行都是要风控,评估,楼盘烂尾,那说明银行在对房屋评估这块是不是有问题的 ,银行是有一定的连带责任的。

2022-07-13 23:53

最根本的问题就是期房销售政策必须改成现房销售!中间环节是各地政府部门监管不到位,还有银行贷款的监督,解决方案是银行和政府合作解决烂尾的房产,购房者依法还贷,最后房产必须现房销售!房地产高速发展的时代结束了,股权投资的时代开始了!

我就不说你法盲了,先把文件的名称和文字写正确,以后不懂的东西不要装懂

2022-07-14 12:47

不健全的法制社会里 谁不是法盲?

2022-07-14 05:33

不允许卖期房什么问题都解决了,因为对资金的要求更苛刻,供给必然减少,房价自然就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