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款的大头卖地时就被拿走了,留你们在这里扯皮,哈哈哈哈哈……银行、业主、房产商、法律,扯蛋………真正该负监管责任的你们就是闭口不敢谈
所以,懂了吗,人家断贷真不是胡搅蛮缠,有法律依据的!$万科A(SZ000002)$ $保利发展(SH600048)$ $中国平安(SH601318)$
呵,剧本这么走:
前几年涨价去库存使各房企积极(负债)拿地,卖地的钱先揣到口袋里。近年更改贷款制度逼迫民营房企纷纷运转困难乃至破产,国有房企以极低价收购,完成对房屋大头的绝对控制,之后择机征收以房产为基础的长期tax。
至于中间爆雷,就甩锅给房地产商、银行的某个违规个人,总之绝不是它们的问题,肯定是别人的问题。
一直以来在各行各业就这么做的。
融资购买股票,买到退市股,我是不是不用还券商的钱和利息了?
融资购买房产,买到烂尾楼,我是不是不用还银行的钱和利息了?可以,前提:1.开发商还在;2.与开发商解除合同。但首付能不能要的回来,只能凭运气。$招商银行(SH600036)$ $农业银行(SH601288)$ $兴业银行(SH601166)$
弱弱的问一句:我们是法治社会吗?
@黄福军: 凭什么欠一钩者不还诛,欠亿不还者会所嫩模,法律是大多数人的武器而不是如今倒行逆施为少数人而服务的武器,伟大的无产阶级团结起来,把法律紧抓在手中,不让少数阶级决定法律的审美意识
是时候废除预售制!废除公摊制!废除开发商首选物业制!!!
对对对,最后一句话最站着道理,可惜没有用
让这把火更猛烈些,直到把预售制这个烂洞子给冲到水里
老百姓买房的钱,谁拿的大头谁来善后。不要互相踢皮球。
既然知道自己能胜诉为什么不选择法律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