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款的大头卖地时就被拿走了,留你们在这里扯皮,哈哈哈哈哈……银行、业主、房产商、法律,扯蛋………真正该负监管责任的你们就是闭口不敢谈
所以,懂了吗,人家断贷真不是胡搅蛮缠,有法律依据的!$万科A(SZ000002)$ $保利发展(SH600048)$ $中国平安(SH601318)$
呵,剧本这么走:
前几年涨价去库存使各房企积极(负债)拿地,卖地的钱先揣到口袋里。近年更改贷款制度逼迫民营房企纷纷运转困难乃至破产,国有房企以极低价收购,完成对房屋大头的绝对控制,之后择机征收以房产为基础的长期tax。
至于中间爆雷,就甩锅给房地产商、银行的某个违规个人,总之绝不是它们的问题,肯定是别人的问题。
一直以来在各行各业就这么做的。
换个角度,都说烂尾和银行没关系,那么烂尾和买房人有关系吗,也没关系吧,那凭什么所有损失由买房人承担,最高院的相关规定意思很明显,就是各自都要承担一部分损失
这是摊你头上就能理解了
我就搞不清楚,购房人没有过错,明知有害,为何不能避免损失的扩大?如果这也不行,那只能说明社会扭曲太厉害了,己经侵害到普通人没有保护自已的基本权力!
本来在银行监管的账户违规发放就是银行是不对,这也要负责的了。
都错,游戏规则的最终目的是收割买房者财富,再多理由都是表面文章。
买房一定要买现房,这才是正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