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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圣鲁夫: 中国法院已经受理,说明主体,管辖权都没有大问题。阁下以为自己是最高法还是北京高院啊?比北京中院还更懂法?还是另有用意在这里混淆视听,误导他人啊?//@圣鲁夫:回复@文心铮骨:把头脑先去搞搞清爽。问题的实质在哪儿?以科兴控股香港为主体打官司可以。但现在谁能代表科兴控股香港?这是中国法院管的事吗?可见尹一伙的法律知识是啥样了!
难道中国法院法官就不会想:如果过几天1Globe的官司胜利了咋办???[大笑]
另外,你发帖子却关闭评论这有点下作吧?如此不自信?[大笑]
引用:
2018-06-15 17:26
公司公告:未名医药: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网页链接

全部讨论

2018-06-18 18:05

法院只进行形式审查,只要有明确的诉求,被告人,并提出不论真与假的证据,法院都会受理。谁是谁非,证据的真与假,通过审理来解决。但完全违背常识的诉求,确实有够无耻的了。

2018-06-19 08:49

尹一伙看来都是既不懂法也没打过官司!尹的单方主张就等于法院判决了?还高院?低院这关尹能过去吗?未名的证据法院看到了吗?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这是诈骗罪构成要件。尹的诈骗罪行为已做到法院头上了,将来等国外官司下来,就看好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