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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最大的变化是,它严格禁止小学、初中阶段的民办校与举办人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怎么办?最可行的办法是,上市公司把民办校的举办人变更为独立第三方,然后出租房子、提供宿舍与伙食、提供各种教育服务、收管理费,此时就不是关联交易,合乎市场规则、公允合理就可以。此时,上市公司是可以盈利的,也是可以继续不断外延扩张的,因为没有收购举办人,只是提供外部的市场化服务。民办校是非盈利性质。由于过去三五年也是非盈利,民办校举办人变更对上市公司利润没有影响。上市公司可以通过与民办校签订长期合同来锁定租金、管理费、服务费等。民办学校本身可能是轻资产(在民政局登记的法人,不是企业),举办人变更不会太难,新举办人可以用较低对价就入主。如果是重资产民办学校(变更举办人,不得涉及学校的法人财产),新举办人可能没有那么多钱接手,相对麻烦,实际操作中估计得各显神通了。$天立教育(01773)$ $睿见教育(06068)$ 网页链接{$凯文教育(SZ002659)$

精彩讨论

穠夫2021-05-15 23:40

民办K9教育给当地政府是解决了很大问题的,特别是珠三角地区外来务工人员 子女入学问题,早十几年以来,大量民工融入珠三角地区,他们的子女是不能入读当地公办学校的,因为公办学校太少,而且是户口前提,随着近几年政府大力扩张公办学校,外来务工人员通过积分入学,或者随迁子女入学,但仍然不够学位。期间民办学校得到大力发展,而且办学质量明显高过公办学校,比如寄宿制、素质教育、双语教育等等,吸引本地户口子女都选择入读民办学校,。有人说民办学校收费贵,但是你知道吗?入读公办小学,下午4:30放学,很多公办学校不管中午饭、不管午休,更不用说全日制寄宿了,如果双职工上班,就只能依靠父母来帮带孩子,请保姆都是不放心的,如果父母不能过来帮带孩子的,夫妻就必须有一个人在家全职带孩子,所以综合考虑,入读民办学校是非常获算的,民办学校学生素质、升学率都高于公办学校,目前报名录取率大概不到25%左右。这种情形在其他地方可能也是一样存在。所以正规长期主义投资办学的民办学校,提供给社会、家长的是很有价值的服务。其实民促法2018送审稿版就提出来不允许民办义务教育不得关联交易,去年答复政协提案说保持开放态度,现在正规出台规定不得关联交易,国家考虑的是预防个别资本重盈利轻教育,扰乱义务教育,之前合理合法关联交易得到承认,是因为却是大多数学校是这样的,如果学校举办者与提供服务的不存在关联,从制度上确保服务交易公平公正,有利于学校长期经营,利于保护学校、家长权益,这个应该是政策的初衷。

十万起家2021-05-16 00:13

找到该怎么执行了,这是中山给中的方案,学费这一项执行zf定价,服务费这个代收费这个是市场竞争定价,注意这里用了竞价一词,就是说别玩得太过火,以带垄断的属性去自主说多少就多少。有影响,但是影响不是太大,重点是搞二三十万起步的那类服务型收费,将义务教育变成赚钱的法外之地,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学费、住宿费原则上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高中阶段民办学校学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学校自主确定。民办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不同项目的市场竞争程度实行不同管理方式。民办学校可按学期或学年收费,不得跨学年收费。收费项目及标准应按相关规定公示后执行,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

成一虫2021-05-15 20:00

我晕。这跟傻不傻无关啊。法律上,就是没有关联了。没有钻空子。比方说,民办校本身没有房子,不用租????租房,不给足够的市场价格,可能么?????民办校的宿舍、伙食、保安、物业服务、教具或IT技术服务,能不按市场价格给钱???

英姿的红利小树苗2021-05-15 19:58

政府不会这么傻的让别人钻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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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6 16:01

重资产就终止清算,另立新的独立举办人,并将学生及相关业转给新举办人就行了

2021-05-15 21:19

不当K9学校举办人,只要有长协约束,对上市公司的营收、利润基本上没有影响。只是以后不能说自己是办学校的,只能说是提供教育服务或房屋出租的:)具体是什么收入,不同公司不同。如果地是学校的地,房子是学校的房子,那是不能收租。如果是企业名下的,就可以。

2021-05-15 21:13

不是学校怎么可能拿到便宜的教育用地租给别人?

2021-05-15 20:35

没钱就欠着,

你对民办学校之前的运作一无所知啊,建议了解一下VIE。

2021-05-15 19:52

校长

怎么收费?谁会做这个独立第三方(担风险利润少,因为不能关联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