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不需要移交啊,签10年或5年就可以。举办人现在就移交。不要当举办人。也不能让政府当举力人,政府当,就是公办了。
类似垃圾发电的路线,BOT模式,20年之后移交基金或者政府[笑]。
举办人也只是有限责任。也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当举办人。
收费不会变的。跟目前一样。独立第三方可以是一些基金会,可以是老教育工作者,可能不用它们出什么钱(学校本身是轻资产模式时),收益是确实没有,但有权有名有地位啊:)担风险也不多,长协可以设定让这个学校每年有一点盈余,足够买保险、积累教育发展基金。(学校过去五六年就是不能盈利或不能分红了。民促法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