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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知识虽然说不太多,但是屏幕不计入固定资产,而是算作费用,这个怎么说都感觉有问题。如果是说部分费用化或者折旧年限短点我还能接受!
实际盈利应该是怎样呐?
2014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中,有过一条规定: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企业内部会计制度中,大多仍以2000元为入账依据。超过2000元的为固定资产,低于2000元的计入成本费用(如低值易耗品)。
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