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诗语:回复@福州朱氏韭菜盒子:修改过又如何?目前法案里竟然把企业直接放进去了。中国的法律真没这样的,都是设置规则,怎么可能把具体企业写进法律?这次美国的立法过程真让人大开眼界。
一些思考。关于字节和拼多多,其实8年前黄征在央视一档节目里说的很清楚。他说:“全球81亿人 中国14亿 如果不出海 中国互联网公司最终会很难跟全球互联网公司竞争。我觉得字节应该更大力度出海”最后出海的也只有拼多多和字节。今天没有出海的中国互联网公司,大家都有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