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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perty Solutions(PSAC)$ 很好的讨论,谈一下我的看法,供参考。我觉得只有在FF不差钱,并且股价略高于$18一段时间并触发强制赎回的情况下,FF可能会选择无现金行权以减少股权稀释 。理由如下:
如果正股价格很高,无现金行权对减少股权稀释效果有限 (正股$57.5, 无现金行权,权证所有人会拿到比例为80%的正股)。
珠海国资委和吉利参与的这部分PIPE增发(7.95亿美元,占比23.5%),合$10/股,PSACW $11.5的现金行权价格也还算合理。
无现金行权实际上相当于FF以市场公允价格(注意,不是$11.5的行权价格)的成本减少股权稀释,或者说,相当于市场价格回购股票。
逻辑上还是觉得不通。

IPO后FF不会长时间压制股价,得不偿失;理论上存在一种可能性是利用市场公允价格的计算公式,人为压低公允价格计算时段(5天)的最后成交价格,再选择无现金行权,可以以较低的代价减少股权稀释。理论上是可能的,不过这也太处心积虑,人品太次了吧。[为什么]那可真是贾会计,名不虚传!//@公忠体国汉弗莱:回复@阿祖lx:先说结论:我认为,管理层会在至少60美元(对应200亿美元市值)以上才会考虑赎回。
再说论据:
1. 首先需要判断,若FF要求赎回,是会选择cashless形式还是传统行权形式。我认为会选择cashless形式,理由如下:
从公告遣词造句可以看出,在描述cashless时,公告采用的是“the management will have the option....”,即“此时管理层则有权选择...”通常这种描述后面跟随的就是管理层所偏好的方式。而cashless的方式,是权证持有人“surrender”权证,即放弃权证所有权,并按照一定比例换取正股,可以看出,在这种方式下,FF并不会获得任何资金支持,但市场上所增加的流通股将比直接形式权证要有折扣。无论哪种方式,对市场的冲击都不可小视,因此,管理层倾向于选择cashless这种对市场冲击更小的形式。
注:有观点认为FF对资金的渴求,将使其尽早要求以传统方式行权。我有不同的看法:据我所知,在吉利和珠海国资委的牵头下,目前PIPE的额度一票难求,FF既然能吸引恒大、吉利、珠海国资委,自然有其独到之处。若要融资,FF考虑的必然优先是机构投资者,而不是行权的散户(或体量较小的机构)。且行权带来的资金仅为2亿多美元,在同样情况下,管理层宁愿选择增大PIPE的体量,也不会要求行权。
2. 毫无疑问,仅仅10亿美元是不足以支撑FF的三个系列车型量产的,可以预见的是,在未来的2年时间内,FF必定会进行增发,且增发的金额至少也在10亿美元以上。在我从业的十五年间,无数上市公司(无论中概股还是美国的企业)都曾试图寻找所谓的“市值管理团队”,在增发前推高股价。我认为FF不会在股价满足条件(30个工作交易日中至少20个交易日股价高于18美元)后立刻要求行使赎回,且这些新增股份没有任何锁定期,无疑将在短时间内对市场造成重大冲击。
3. 那么,FF将会在什么时候选择赎回呢?根据FF的PIPE融资材料,贾跃亭和管理层团队持有的均为B类股,目前B类股和A类股是同股同权,但当FF的市值超越200亿美元后,B类股的投票权将从1票变为10票,即老贾和管理层将重新夺回公司的控制权。因此,老贾和管理层在公司市值200亿美元以内,都将以市值的提升作为最重要的目标。在此目标下,增加800-2000万股没有任何锁定期的流通盘,无疑是不明智的。$Property Solutions(PSAC)
引用:
2021-02-27 18:04
$Property Solutions(PSAC)$
请教大佬们一个关于权证的问题,仔细拜读了土狼屯的帖子,有这么一个疑问,不知道我理解的对不对,想问问大家的策略,小弟愿意陪赌,也基本全仓all in了w。但是就是对合并完成后的ff的赎回比较迷,首先是这个行权方式现金和无现金是由自己决定还是ff决定
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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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现金行权,在股价18时实施,增加828万的正股;在60元实施,增加1800万+的正股;公司获得资金为零。现金行权,增加23000万正股,FF获得2.64亿美元的资金。FF在低价强制要求行权,都会增加流通正股(830-1800万股,占现有流通股的28%-80%),压制股价上涨,不利于公司增发新股以及获得控制权。另,w的行权期最早在21年8月往后,届时正股价格可能已经起来了。

2021-09-29 19:43

$FARADAY FUT WNT(FFIEW)$ 赎回情景猜想

2021-02-28 10:53

为了一点稀释,ipo之后人为压制股价,一旦玩脱了, 就废了, 各利益方都巴不得把股价拉上去,ipo是最大的爆发点,不可能乱搞的。

2021-02-28 08:59

这5天是包含在统计窗口30天内的么?还是可以是这窗口之后的任意时间里?公告里没有看出这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