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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以下退市新规答问:以上市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为新老划断时点。新规则发布实施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适用新规则关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规定。新规则发布实施前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适用原规则,不再追溯适用。
引用:
2024-05-15 23:29
1.鹏博士3.29收到青岛证监局事先告知书,2012年到2022年连续11年财务造假,但,按照旧规定没有构成重大违法退市规定。
2.国九条4月12日发布,若公司2020年至2022年的年度报告后续被认定为存在虚假记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规定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三年被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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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认可青岛证监局的事先告知书的判定,认为构成连续三年财务造假,就要按照新规处理了。

05-16 00:54

可以参考一下广誉远的案子。

世龙这个是其它风险警示,鹏博是退市风险警示,适用规则不同

05-16 00:00

世龙实业这个公告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