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求真 的讨论

发布于: 雪球回复:0喜欢:1
如果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认可青岛证监局的事先告知书的判定,认为构成连续三年财务造假,就要按照新规处理了。

热门回复

最好是认可,按旧规处理

问题是,证监会依据什么不认可青岛局的判定

但愿,申诉结果乐观吧。
我又仔细看了下,世龙实业的处理,你说的应该对。重大违法退市新老划断应该以事先告知书的时间为分界线,世龙实业是根据2023年8月的修订版认定的。
只要事先告知书不撤销,今年就不退市。除非面退。

老杨的诉求不是这个,是4800万他觉得他是帮了公司,而不是侵占,他想直接通过申诉豁免,如果真豁免了,连4800万都直接解决了,这一步对他和对公司都很关键。

问题的关键是,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会不会认定鹏博士在2020年-2022年财务造假。
这个可能是杨学平听证会申诉的关键。
您刚才讲的适用规则不同,我想知道,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退市警示适用规则,有何不同?

啊?前面你讲的都是根据事实,这里你讲假设观点那就没法回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