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言之,“以直报怨”只适合初次合作中采用,无法维持长久合作,要维持长久合作,唯一“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策略。
@不明真相的群众 方丈,在职场中合作关系中,有两类人,一类是为了推动项目进行,照顾别人情绪,另一类是工作时任意发泄情绪的人,难道在职场中更“懂事”的人就活该承受别人的负面情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