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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2021)苏 05 民初 437 号)已于 2022 年 9 月在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一审法院判决公司立即停止涉案侵 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和维权开支。2022 年 9 月 19 日,公司向江苏 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
那就要看双方当事人是否能达成调解。如果不能达成调解协议,就得继续再审,不过再审审查的内容是生效判决,也就是看前面的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是否存在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