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年报很明确写了公司,所占股份,和利润, 如果只是上市公司的64.43%就不应该这样写了,直接写43亿了。从新特的年度披露是这样写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團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人 民幣4,345.03百萬元,到底是按集团的比例入的股,还是按上市公司入的股,我倾向于前者,因为上市前特变就是大股东。我认为新特能源上市是后来的,上市之前特变电工持有集团的股份,后来集团的新能源业务板块单独上市,最后算的话是集团的64.43%。
按归母净利润的64.43%,就对
希望你说的是对的哈[大笑]这块确实很犯糊涂!
你上面这么倒减出输变电板块的利润只是模糊的算法,肯定是不准确的。这还没有考虑各个子公司之间关联交易的情况。其实年报中都有披露输变电各个子公司的利润情况,比如衡变去年就赚了5.28亿,特变占比9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