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美国zz我们认知基本是0分。都是按一般逻辑想当然。zz是很荒唐的。一般认知,议会不会针对个别公司提案。因为那属于行政权,不是立法案。立法一般至少是针对行业标准。但是tiktok,药明的提案都是这么干的。现在欧美议会都是乱搞。欧盟刚还通过不承认台蛙和我们一个国家提案,zz不过作秀而已,演给他们观众老百姓看。zz绝对不能用常理判断。
那最终也不是哪个议员说了呀,所以考虑各自利益及制衡一些极端议员,要用投票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