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总分析的很好。[很赞]
担保物是否充足,有客观一点的标准吗?如果标准能客观衡量,可能现有披露要求就合理,用逾期来衡量也有问题
您之前说有家银行比招行还严格,请问说的是建行吗
会计准则一刀切也不合适,如果担保物覆盖率确实非常充足,即使超过3个月也不一定要进不良。监管规则多少都有空子可以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