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五篇大文章”首设五年目标!险企须设KPI,如何顺势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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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去年底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确立金融“五篇大文章”顶层设计后,阶段性任务目标、机构如何做实做细等都成为焦点。5月9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一则指导意见发布,成为具体落地的“指南”。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共五大方面、二十条内容。在第一部分“主要目标”中,明确未来五年,银行业保险业要基本形成多层次、广覆盖、多样化、可持续的“五篇大文章”服务体系;基本原则包括“鼓励因地制宜、先行先试,发挥示范效应”。

更多实质性内容在着墨最多的第二、三、四部分,《指导意见》分别从优化“五篇大文章”金融产品和服务、发挥银行保险机构职能优势、完善银行保险机构组织管理体系的角度提出要求,具体提出“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适当提升相关业务在内部绩效考核中的占比”“因地制宜发展科技保险”“绿色金融先立后破”“改善普惠保险投保理赔服务”等要求。

业内人士表示,《指导意见》围绕做好“五篇大文章”进行全面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和政策举措,有助于发挥多方合力。金融机构应加快转型创新,探索完善专营组织架构、专门的风控制度、专业产品体系、专项考核机制,引导金融资源更多流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结合自身实际在“五篇大文章”相关领域持续发力。

科技保险因地制宜

科技金融置于金融“五篇大文章”之首,《指导意见》对科技金融未来五年发展目标提出“进一步增强”“明显提升”“持续优化”等要求。要进一步增强针对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要明显提升对研发活动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资金和保险保障水平,要持续优化科技金融风险分担机制,努力形成“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科技创新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保险资金的中长期特点与其长周期性更匹配,且保险具有风险分担功能,能为风险较高的科技型企业提供增信和风险保障。这将成为未来保险业发力的一大重点领域。

目前我国科技保险已不断壮大,不过还存在一些不足,包括科技保险风控和定价较难,导致保险公司开发创新科技保险产品的主动性不足;以及政策工具不够丰富,未能充分激发科技保险市场活力,比如各地相继出台了对科技保险的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政策,但该类政策仅作用于科技型企业的产品需求端,缺少对产品供给端保险公司的支持。

《指导意见》在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方面提出,科技金融要迎难而上、聚焦重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银行保险机构结合科技型企业发展规律和特点先行先试,研发专属的金融产品,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优化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软件首版次安全保险运行机制。在发挥保险机构职能优势方面,《指导意见》也提到,要因地制宜发展科技保险,实现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保险保障覆盖。

数字金融与科技金融联系紧密,目前数字金融基础设施还需加强,数据尚未有效贯通的问题也影响着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等“大文章”的谱写。《指导意见》对数字金融未来五年的目标要求包括: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成效明显、数字化经营管理体系基本建成、数字化服务广泛普及、数字化监管架构流程基本建成等。同时《指导意见》也提到,要加强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科技外包等风险管理,防范新技术应用带来的风险,提高运营韧性。对于保险业未来创新发展,这既是重点,也是难点。

绿色保险覆盖面扩容

市场对绿色金融并不陌生。近年来,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绿色保险业务方面的制度等配套政策相继出炉,引导金融机构加速点“绿”成金。其中,保险业从产品、服务、投资、运营端齐发力:新能源车险快速增长,古树保险、碳汇保险等创新产品层出不穷,绿色投资规模不断增加,许多险企争相搭建和完善ESG(环境、社会和治理)管理框架,绿色发展理念深植经营全流程。

《指导意见》在绿色金融发展目标中提出,绿色保险覆盖面要进一步扩大,银行保险机构ESG表现持续提升。在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方面,提出绿色金融要乘势而上、先立后破,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引导银行保险机构积极支持重点行业和领域节能、减污、降碳、增绿、防灾,促进清洁低碳能源体系建设及绿色技术推广应用。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探索绿色保险费率调节机制,推动环境保护、气候变化、绿色产业和技术等领域绿色保险业务发展。

绿色金融“先立后破”不是新提法,近年部分地区绿色低碳发展曾有过一小波“跑偏”时刻,而后中央及相关部委先后发声纠偏。在快速发展过程中,绿色金融标准不统一、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也随之暴露,且绿色低碳产业作为新兴产业的代表,其风险保障特点与保障需求都发生了结构性变化,一些领域的技术门槛也偏高。

对此,业内人士建议统一绿色金融标准、完善可持续信息披露机制、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本次《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会做好“五篇大文章”的监管支持工作,包括强化监管引领、推动完善外部环境、严防违法违规金融活动、鼓励良好经验交流互鉴等。

普惠保险要聚焦痛点难点

自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发展普惠金融”以来,普惠金融取得长足进步。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发挥保险业的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建立普惠保险体系就是重要一环。

数据显示,2017年到2022年,保险业为实体经济提供保险保障从4154万亿元增长到13679万亿元,增长了229%;2022年,保险业为小微企业提供风险保障892.6万户次,为新市民提供专属风险保障超6.8亿人次,为60岁以上老人提供人身保险产品数量6500余个,保险普惠力度持续加大。另外,以现象级产品惠民保为代表的普惠型健康险也是一大抓手,在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不过,普惠保险在发展过程中同样有掣肘因素,如前述提到的数据未打通,以及部分规则不清晰等,导致很多产品定位模糊、同质化严重。本次《指导意见》提出,要聚焦痛点难点加强普惠金融服务。丰富普惠保险产品供给,改善投保理赔服务,为普惠金融重点领域提供全面保险保障。据了解,目前全国已有多地聚焦“医疗+保险+互联网”场景,通过与社保、医疗机构及第三方数据公司的系统对接,简化理赔手续,部分地区实现一站式结算。

《指导意见》还提到,银行保险机构要公平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持续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支持。在此方面,保险机构也已有诸多探索,如开发产品,为零售、餐饮、商贸等行业小微企业面临的财产、雇主责任、营业中断等常见风险提供风险保障。

与科技保险相似,《指导意见》也提到要“因地制宜发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有农业大市的地方媒体文章指出,特色农业产业具有品种多、投入大、收益高、风险大等复合型特点。鉴于此,当地保险业积极推进农业险产品创新,开展苹果种植保险、核桃种植保险、梨种植保险等优势特色类农产品险,提升特色农险覆盖面,并以科技赋能,助推农险高质量发展。

保险的养老服务需从试点到推广

随着老龄化加剧,养老和健康成为近年的热词。《指导意见》提出,要聚焦现实需求加快养老金融发展。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支持具有养老属性的保险等产品发展;丰富税优健康保险产品供给,让相关政策惠及更多人民群众;探索包含长期护理服务、健康管理服务的商业健康险产品;持续推进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在风险有效隔离的基础上,支持保险机构以适当方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实现长期护理、风险保障和机构养老、社区养老等服务有效衔接。

从《指导意见》所列举的这些与养老金融相关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来看,目前在市场上均有落地,不过并没有形成规模性发展,涉及的内外部因素较为复杂。不过,这仍是未来五年做好“五篇大文章”发力的重点领域。

事实上,在今年全国两会的“部长通道”上,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就谈到,金融监管总局会尽快补齐第三支柱短板,进一步丰富养老金融产品供给,加快发展长期护理险等健康保险产品。

其中,长期护理保险迫切需要探索发展的一个背景是,我国失能失智人数在2021年就已达到为4500万,不少家庭都囿于“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困境中,长期护理保险可以帮助解决这一难题。相关制度从2016年开始试点,目前全国49个地区在试点范围内,其也被称为社保“第六险”。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过程中也陆续有政策出台,就在5月6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具体要求,推进评估机构定点管理规范统一。

业界人士建议,在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立法工作的同时,建立统一规范的筹资机制,通过优化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统筹管理和集约使用国家各项涉老资金等方式,为长期护理保险留出充足筹资来源。此外,建议加强老龄化问题相对更严重的农村长护险建设,以及加强养老服务产业建设及长期护理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总 结

发展新质生产力,离不开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全力支持。而“五篇大文章”的落地,既需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更需要坚守风险底线。

在推进过程中,保险机构即要“风险可控”“可持续发展”,还要避免一哄而上、过度授信。

《指导意见》明确,防止以监管套利为目的的“伪创新”“乱创新”。精准确定支持对象和范围,严防以“五篇大文章”之名骗取、套取金融机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