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06 应该怎样去看待高速?高速记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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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通常把高速企业看作高分红企业,慷慨的高额度分红。 但它们同时又有些特殊,并非永续经营,所控制的每一路段都有收费期限,到期后若无扩建,所有权则让出。

我理解的高速是一种特殊债券。

收费期限限制相当于高速企业在股东买下其所有权后,全部生命时间里它把剩余价值相对平均的逐年回馈给股东(同时偿还债务)。

我在今年10月25日提出,“雪球目前现金流量折现法普遍考虑折旧,却不考虑【降负债所付出的现金】,债一定是可以永续不还的吗?”

时间久远的企业确实不好说,但对于生命终点距离现在不那么长的高速路企业来说,并不是这样,对它们来讲债务在生命终结之前是一定要还清的。

什么时候债可以看作永续?债只对生命足够长经营状态足够好的企业才是永续的。对于即将生命终结或经营出现不好状况的企业则不是,债权人不是慈善家。

那高速企业的剩余价值应当怎么去考虑? 【剩余价值】==(【每年的账面利润】+【每年的折旧摊销】)*【收费期限剩余年限】-【企业全部负债】

高速企业的年化回报应当怎么去考虑? 【高速路企业持有到期年化回报】 == (【剩余价值】/【当前市值】)^(1/【收费期限剩余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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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2 16:19

我理解为剩余价值的现值大于市值即可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