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破坏文章的完整性,这里解释复星国际不大力回购的原因,复星国际形式上的大股东不是郭广昌,而是一个叫做复星国际控股的公司,这个复星国际控股目前持有复星国际71.43%,而郭、梁及汪分别持有64.45%、24.44%及11.11%的复星国际控股股权,之所以设计这样的股权结构,郭广昌的目的很明显,以实际约46%的股权,控股复星国际,联合创始人梁信军、汪群斌、范伟三人,只有建议权,既没有决定权,也没有否决权(董事形同虚设)。这就造成了实际的大股东只有40%+的股权,但复星国际形式上的大股东股权比例已经接近了联交所规定的上限。如果复星国际控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拆解给三人(范伟已退出),那么梁信军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约18%的股权,汪群斌将会持有上市公司约8%的股权,两人就可以真的列席董事会了(不是形式上),就拥有了否决权,形成制衡。合伙人之间虽然合作了二十年,但基本的信任其实是没有的,都是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