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7 21:51
看了下时间线,22年8月“哪些化工产品应该纳入成品油口径征税”引发讨论和争议;23年11月财政部和税务局联合发文明确了范围,按照这个范围,有些企业存在税务风险;23年博汇尝试通过改变产品(重芳烃到重芳烃衍生品)来规避税务风险,并同步与税务局沟通;按照博汇的说法,税务局提示了风险,但一直没有给最终意见;博汇采取了一些措施(向下游传导价格),但似乎对不用被征税很有信心,财务上没做处理。看上去,要么博汇过于自信,要么税务局曾经给过非正式的说法、但最终内部/上级没批准?
从专业角度来说,套沥青免征消费税没任何问题的。这种是固态化学品,不是石脑油,也不是油品,还是低附加值产品,征收消费税没任何意义。
看了下时间线,22年8月“哪些化工产品应该纳入成品油口径征税”引发讨论和争议;23年11月财政部和税务局联合发文明确了范围,按照这个范围,有些企业存在税务风险;23年博汇尝试通过改变产品(重芳烃到重芳烃衍生品)来规避税务风险,并同步与税务局沟通;按照博汇的说法,税务局提示了风险,但一直没有给最终意见;博汇采取了一些措施(向下游传导价格),但似乎对不用被征税很有信心,财务上没做处理。看上去,要么博汇过于自信,要么税务局曾经给过非正式的说法、但最终内部/上级没批准?
消费税立法的本意是什么?看看征消费税的都是什么产品,烟、酒、奢侈品等,再返回来看企业的产品,然后审慎决断吧。重芳烃是不是早就该退出消费税目录了?
生产这个产品的其它企业怎么交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