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稀土业务发展在初始阶段的时候,管辖部门是国务院稀土办公室和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局对采矿和勘探权进行管理,这时候的管理还属于比较初期的阶段,经营稀土业务的公司非常多,有采矿勘矿证的公司数量多达一百多家。
2007年是稀土生产计划由国家指导性改为国家指令性的第一年。根据《国务院关于下达 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通知》(国发[2007]1号)要求,从2007年起,稀土矿产品和冶炼分离产品生产纳入国家指令性计划管理。为加强沟通协商,搞好稀土资源开发和产业布局,落实好指令性计划,国家发展改革委分别向国土资源部和商务部转发了稀土矿产品和冶炼分离产品指令性计划指标,并下达有关地方。
实际开采冶炼相关指标在2007年仍然由国土资源部发布。
工信部开始具有稀土行业相关管理职责的开始时间是2008年7月11日,国办发[2008]72号文中“职责调整第一条内含:【稀土行业发展、盐业行政管理】”字样。2008年稀土开采冶炼相关指标依然由国土资源部发布。
2009年起,工信部发布稀土矿产品和冶炼分离产品指令性生产计划,2009年的稀土指令性生产计划在各省(自治区)计划量基础上,计划指标直接向企业进行了分配。国土资源部(现国家自然资源部)的指令性计划从2008年至今只下达分配至各省份,对企业进行指标分配的部门为国家工信部。
自此形成了工信部和自然资源部联合,履行对稀土行业相关业务的相关职责。
采矿证、勘矿证的管理归属于自然资源部。
稀土开采、分离及冶炼的指标的管理归属于工信部。
综合来看,稀土管理条例迟迟未能发布的原因有历史因素。
四大集团中:
中国稀土集团同时拥有采矿证和开采指标。
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同时拥有采矿证和开采指标。
厦门钨业由于前三大持股股东中有日本联合材料公司,该公司为外企。福建省自然资源部在征得工信部同意情况下,采取“一事一议”方法由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替代厦门钨业有限公司作为稀土矿业权申办主体,以解决厦门钨业股份公司股权含外资成分问题。
厦门钨业下属公司长汀县赤铕稀土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汀赤铕公司”)拟与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稀土集团”)续签《委托管理协议》,继续受托管理福建稀有稀土集团长汀分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稀土集团长汀分公司”)。福建稀土集团持有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长汀中坊稀土矿《采矿许可证》(证号:C1000002017045120144338;有效期:2017年4月6日-2027年4月6日),并在长汀县设立了福建稀土集团长汀分公司,主要负责实施长汀县中坊稀土矿项目的开发事宜。
厦门钨业实际上也同时拥有实际的采矿权和开采指标。
目前,四大稀土集团中,事实上不同时拥有采矿权和开采指标的有且仅有北方稀土。
内蒙古自治区内的稀土采矿权归属于包钢集团,稀土开采指标归属于北方稀土。
包钢集团是北方稀土的控股股东、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是北方稀土的实控人,其实本无根本矛盾。但是包钢集团旗下的包钢股份,一家主营业务为钢铁的上市公司才是问题所在,2018年,包钢集团违背在北方稀土招股说明中的承诺,为挽救年年巨亏频临退市的包钢股份,将北方稀土的680万吨稀土矿资源以12亿的超低价出售给包钢股份,其行为已涉嫌违法。
自2018年以来,包钢股份并不具有稀土的采矿权也不具有稀土的开采指标,却持续向北方稀土售卖稀土精矿,并事实上形成了排他性关联交易。
《稀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二十条【无指标超指标开采、分离】稀土开采企业、稀土冶炼分离企业违反总量指标使用方案从事稀土开采、稀土冶炼分离或者加工非法开采的稀土产品的,由自然资源、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稀土产品和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直至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强调了无指标开采加工的非法性,那么包钢集团指定包钢股份作为集团内选矿唯一主体的行为是什么呢?如果没有开采指标,包钢集团和包钢股份生产稀土精矿的行为不具有合理性及合法性。
当然稀土管理条例迟迟未发布,我们无法依据该条例草案,但是工信部每年发布的总量控制指标中,明确的说明了“稀士是国家实行生产总量控制管理的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指标和超指标生产。”
包钢股份在三季报业绩说明会上答复:稀上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由国家自然资源部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下发到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将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全部分配给包钢集团,公司是集团内部稀士选矿的唯一主体。
这一答复违背了:2009年以来,工信部发布稀土矿产品和冶炼分离产品指令性生产计划,2009年的稀土指令性生产计划在各省(自治区)计划量基础上,计划指标直接向企业进行了分配。
直接向企业分配的开采指标,被下达给了包钢集团后,包钢集团又将包钢股份作为集团内唯一选矿主体。
北方稀土作为中国轻稀土行业的绝对龙头,现在受困于内蒙古自治区和包钢集团,处理好包钢股份在拥有铁矿背景下连年亏损的局面,才应该是当地部门和包钢集团需要重点努力的方向,钢铁业务在全国范围内的整合也是大势所趋。
至于包钢股份和包钢集团包括不作为的北方稀土决策层,到底想要通过向包钢股份输送稀土产业链利润的行为,达成什么样的目的,大家见仁见智。
谢谢所有耐心看完的朋友们。